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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北宜往礁溪方向差點送人歸西 <速克達吃對向吃到對向的外線 好帥呦>

不用上山
平常上下班內科瑞光路也是一堆機車跨雙黃線在騎
對向有來車也不會縮回去
好像把對向當成調撥車道
哪天撞上就不要哭沒錢賠
北宜喔

看要打給坪林還是礁溪的條伯伯

條伯伯最喜歡找年輕氣盛的小夥子開刀了
假日的山道都是兩輪的天下!

從0cc的小摺~上千cc的大型重機都有


最勇敢的首推小摺,其次是過彎喜歡到對向車道玩外內外的機車.. 四輪的小心點,撞到很麻煩
77012904 wrote:
從0cc的小摺~上千cc的大型重機都有


最勇敢的首推小摺,其次是過彎喜歡到對向車道玩外內外的機車.. 四輪的小心點,撞到很麻煩

你的眼裡只有0CC的小摺喔,其他公路車、登山車只要是自行車,你都沒看在眼裡喔!
g80022 wrote:
你的眼裡只有0CC的...(恕刪)


小摺是兩輪人力車的借代
有路權 怎會麻煩
萬一 ........
我是說萬一.....
真的遇上了
你的車車千萬不要因為閃避而跨越對向車道...
安捏才是麻煩....的..開....始

對方(萬一賣7天鹹鴨蛋才回家 對方的家屬親戚朋友)
一定緊咬.....是你的車吃對向 害她要閃 閃 閃.......


以上

路權觀念非常重要
萬一我遇上了
對方要換工作 賣鴨蛋7天再回家
我也沒辦法
各位MOBILE前輩們...小弟有個問題想請教...假設那個對象的 自己本身閃避不及 他撞上來 也陪了小命 那我們自身在台灣的法律是怎樣判決的阿
WilliamFZ6N wrote:
各位MOBILE前輩...(恕刪)


死的最大
這樣說你懂嗎?
台灣訂法律就很無厘頭了
還想叫人遵守
WilliamFZ6N wrote:
假設那個對象的 自己本身閃避不及 他撞上來 也陪了小命 那我們自身在台灣的法律是怎樣判決的阿



我認為法官可能會讓你會吃壹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致死罪.....

至於賠償責任就看你是否能提出證明事故都完全是對方的肇則....

已上是小弟的見解...實際上還是要問 法"官"大人
xtrail1381 wrote:
我認為法官可能會讓你會吃壹條"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過失致死罪.....

至於賠償責任就看你是否能提出證明事故都完全是對方的肇則....

已上是小弟的見解...實際上還是要問 法"官"大人(恕刪)


所以為了自身安全...以後開車就要錄影啦
不管是用行車紀錄還是相機或是DV都好
我想我之後開車開山路就會開起來給他錄....
這樣萬一真的出問題了,至少還有證據....
不過用 SONY XR500V 錄影會不會太浪費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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