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昨天晚上也被逼車...不過是真正的逼!在國道二號往東,剛接機要回台北,那時晚上11點半,我前後左右幾乎都沒車,時速開100走在雙線道的外側,看見後照鏡遠遠的有一輛黃色HID的車開很快(從後照鏡看到他才一小光點,沒過幾秒他就到我車屁股了,想必時速大概破150吧)然後在我車屁大約一台車距跟在我後面,我想都沒想就知道他想幹麻了(因為當時只有我跟他2台,前後完全沒車,為什麼不超車),後來我就故意放慢到80,對方受不了從快車道把我超掉之後又回到慢車道開在我前方,我就改走快車道然後開到110,對方就在慢車道跟我平行至少好幾分鐘,我開100他也放慢,我開120他也加速...我近看才看出原來是台黑色電子花車LANCER,最後要轉國道3號我們才分道揚鑣...
什麼叫騎到106還好一般道路的限速 沒有到100的吧只有高速公路有到100你已經超速了很多了而且事情經過也未詳細的敘述出來不要只擷取對方不好的部份講雖然說 那種人 我也很討厭台北市上下班車多的時段都會看到一些人明明空間就已經很窄了還硬要在那邊擠油門在那邊摧一下摧一下過不了硬要擠不會等到可以過了再過去嗎趕時間 不會早點出門嗎為何要因為你趕時間而危害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呢不要想用別人的沒品來掩飾自己犯的錯不過怎麼有些回文的內容怎麼跟小老婆的風格有點像了唉~~~ 這裡也變了嗎
ggyy73712 wrote:快樂表算起來 頂多八...(恕刪) 一般市區道路速限不是只有40km/h嗎?八、 九十已是兩倍多,豈止「而已」?就像樓上各位大大講的:趕時間就提早出門,不要讓其他用路人因你的超速而受到威脅…題外話,今晚遇到一輛新camry一路都未開大燈,我心想過去提醒他一下好了,結果當我停在他旁邊指著他的車燈時,他突然加速開走了,燈還是沒開……(我後來回想:是不是他把我指著車燈的「食指」看成「中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