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47 條: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我本身也在騎大型重車,大型重車享有和汽車部份相同路權,您也沒必要這樣子對待您前方汽車吧,交通守秩序、有禮讓,是身為一個好市民的美德。(勿筆戰)
miznojay wrote:看到標題 : ...(恕刪) 你有沒有搞清楚自己的職業你是警察我是百姓,為何責任勞在我身上?你又想躲在冷氣房吹冷氣等e-mail辦案?錢真好賺?真是羨慕!二輪魔人>謝謝 警察大人 我開車拍汽車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又變成四輪魔人嗎
米咖 wrote:主要影片影片3 (前...(恕刪) 在路上常碰到這種駕駛明明要直行死也要占住轉彎車道按喇叭警示一副愛理不理、看準你一定不會撞他的心態不然就意思意思稍微動一下等轉彎燈熄了他就無敵了記得前陣子有在宣導也有說要取締這種不按車道行駛的駕駛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