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外話,政府真的是無能到了極點這幾天去新店辦事,一次去寶中路,一次去民權路機車車位都是停的滿滿滿的,找到"機車"車位要找半小時以上找不到政府有沒有好好的在規劃啊,就算走遠一點停機車我也願意啊,可是,還是沒車位畫個機車車位很難嗎? 要不要公務員的薪水我來領我來規劃車位我最怕就是違規停車,不違規? 有時找1個小時也找不到還是機車車位少畫點拖吊費可以賺多點?不是汽車車位耶,機車耶,連機車車位都劃不出來的政府只能說無能透了無能無能無能
警政署曾作出解釋,無論紅線內、外側都不可停車。但如紅線外側不屬道路範圍,例如私人土地,警方將不取締。道路範圍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中有規範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