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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路權很大...請各機慢車主要注意......

看那照片..
以前我也常走那
那邊兩旁都有護欄+分隔島
誰會想到有人從那過啊..
這個判決真的太扯
法官一定是從小到大都是使用台灣最高等的交通工具
不懂得台灣機車族群的辛苦,所以才會有此判定
在台灣真的機車是完全沒有路權的喔,不管什麼狀況就算是對方錯
騎機車的都要自己閃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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