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309 wrote:
可是想請問大大是為何...(恕刪)
是因為依交通規則,你應該先切換到外側車道再轉彎吧?
他是撞到你後輪,代表他直行時你早已在他前方,
所以雖然直行車有路權,但是屬於應注意而未注意吧?
肇事責任鑑定出來,應該不會完全無責,就看是幾比幾。
四貼的部分非肇事原因,提出來對方會吃罰單,
但是和肇事責任鑑定關係應該不大。
對方告不了車主,因為駕駛很明顯是你。
若真要對車主亂提告,車主可以反控誣告,
因為對方明明知道肇事者是你。
一般輕度傷害的民事賠償,很少拿得到精神賠償吧,
民事賠償應該是以補償實質損失為主,
就是醫藥費、無法工作(如果)的工資,車輛修理費,
再依肇事比例分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