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

在網路上公然誣指,Ah-luba及mspeed還有版主應該公開向小弟道歉...

上班這麼認真的話~公司鐵定賺錢~不過~我還真是沒耐心看完~

fredwu wrote:
我看完了,

其實就...(恕刪)



樓主這麼一大串可以整理成這位大大這樣精簡的言論嗎...


看的頭好暈
YES!~
我只能說
我還是不懂要道什麼歉?
之前有人直接罵我腦殘也無法可管
這是要道什麼歉?
路肩本來就不該行駛(正常狀況下
有好好的車道不走為何要走路肩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我也不說誰對誰錯
不過重點是你要管理員跟你道歉我只能說你想太多
這裡是MOBILE01的地盤
誰是老大大家應該都很清楚
不是你也不是我
我也沒耐心看完…

我只知…路肩能不用就不用。
畢竟路肩不是正常的使用路線,不是嗎?
太多了... 我也看不完
只是裡面看到我的名字來簽到!!
另外說實在的
就算路肩開放
平常沒事我也不會想用到那裡...
誰知道一般不常開的路面上會有什麼
就像機車騎在快速道路上不會騎在正中間而是汽車左右輪胎行經的路線上!
你是白癡嗎
樓主,你理性?噗...
先前我曾經稱讚過你理性沒錯啦,
那是指跟另外幾個不講道理被停權的那些相比,
哪知道你突然給我來記回馬槍,
明明在討論路肩行駛的問題,
明明跟重機無關,你卻送了我一句"換了交通工具就換顆腦袋"...
你理性?我收回...

alexpopo1688 wrote:
既然高公局沒有指出小弟有違規..為何之前您一直說小弟違法呢???還自行指出法條信誓旦旦的說小弟違規??
既然高公局沒有指出小弟有違規..您怎麼不向小弟道歉呢????

你開頭問,行駛在路肩時,撞上不應該出現的自行車,有罪?無罪?記不記得?
我認為行駛在路肩,撞上自行車,儘管他不該出現,但你絕對有責任,沒錯吧?

你認為車多擁擠時,你喜歡利用路肩,一路100km/h到底,這是你的權利,對嗎?
我認為就算開放路肩,也不代表你可以這麼放心的以100km/h開,因為路肩常有障礙物,有沒有?

我還舉例告訴你,就算你開在市區,你的車道是綠燈,你通過是合法的,
那也不代表你可以很放心的,眼睛閉起來,時速100km/h衝過去。
因為身為一個領有駕駛執照的駕駛人,代表你受過訓練,並且知道法規,
你有應當主動注意並且避開可預期的危險之責任與義務,
這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有啥好爭的?
你先前還質疑我駕照用買的是嗎?
現在你自爆給大家看,誰的駕照是用買的?


再來,就是你一次又一次的引用法條自打嘴巴,擅自扭曲"盡量避免",以及"減速慢行"的涵義,這是事實呀...

至於你那種"即使有規定,但是沒有罰責,我就可以不遵守"的論調,
不就是告訴大家你連最基本的"防衛性駕駛"以及"道德"都棄之如敝屣了嗎?


既然你開車時可以無視"防衛性駕駛"以及"道德",
卻又每天上來用不同標準針對著重機批鬥,
然後又指著我說"換了交通工具就換顆腦袋"?
你知道"諷刺"這兩個字的意思嗎?

依你的邏輯推論 :
買票插隊沒有罰責,所以你可以不遵守,
開車在路上跟人並行擋後車也沒有罰責,所以你可以不遵守,
很多的規則都一定要帶有罰責,不然你都認為不需要遵守.....

我說你這樣的想法是很錯的,卻要跟你道歉?
噗...別鬧了你...

alexpopo1688 wrote:
"像烏龜"的意思不就是指您的行為像烏龜一樣慢慢吞吞遇到對自己不利的事就縮進烏龜殼嗎???

嗯...噗...我對於所有你的問題都會回答,
反倒是你,常常被問到消失不見蛋耶,
你都不記得啦?

alexpopo1688 wrote:
小弟還是沒看到您向我道歉喔....
小弟等著您的道歉喔~~~~

要我把你之前誣賴的原文PO上嗎???

快Po,有委屈的話你就快Po,不要在那裡婆婆媽媽的,
只要我真的有錯,我向來都是很乾脆的道歉,
不像某些娘兒們...

alexpopo1688 wrote:
恩~~~原來您會打烏賊戰啊~~~

這個"也"字,是代表你之前都在打烏賊戰嗎?
我可不會像你"無視","顧左右而言他"呀...

alexpopo1688 wrote:
引不出法條~~就自爆啊????
還用不相干的行為拖過來想拉著一堆人自爆啊~~~~

我看不出誰,哪裡自爆了,
你從哪一點看出來的?

alexpopo1688 wrote:
喔~~~你還用"龜爬"耶~~請問這意思是???~~恩恩~~引言起來!!!

"龜爬"這兩個字,意指"行進速度緩慢",通常用來形容愛擋路的路隊長行為,
原來你.......不懂呀?
那萬一我說了"兔脫"兩個字,你也會覺得我說你是兔子囉?

不懂,可以寫信去問高公局或是打電話問你的法官朋友呀...你常這麼幹的...
至於你那些很討厭重機的戰友,怎麼沒半個要支持你走路肩呀?


PS. 你要不要統一在同一篇戰就好?
我怕你萬一躲在我沒興趣的標題問我問題,
我因為不知道而沒回應,又會被你說是縮頭烏龜,(你最好順便也問一下法官朋友,我能不能因此告你)
那我不就很悶嗎?


alexpopo1688 wrote:
偏偏小弟也將阿魯巴嚴重離題的行為舉報M01的版主....
可惜版主好像坦護阿魯巴的言行...讓小弟無法制止...

因為我並不像某些人經常有偏激言論呀...

你這麼討厭重機,每天到處找重機騎士掀起筆戰,
這麼久了都沒看到你被停權,我也是覺得版主有些偏袒你耶...

我自己是不能理解你的心態啦,
我很賭爛小黃,路上遇到太多不守規矩的,
但是我也不會到處去找小黃司機的碴或是罵他們呀...

我也覺得去玩帆船,降落傘一類的人是在玩命,
我也不會整天跑到他們的論壇之類的去酸人罵人呀...

那麼,你的動機是什麼呢?
聘爺的動機是什麼呢?
那個一人分飾三角的烏梅阿勳老爺的動機又是什麼呢?
有什麼樣的強烈動機要讓你們整天八在這裡做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

爽?不爽?
alexpopo1688 wrote:
在還沒有答案之前..阿魯巴大大還是繼續攻小弟.....還自行指出法條嚴厲指責小弟違法....

是沒有答案?還是你看不懂答案?或是你不承認答案?

你自己Po的法條裡就有答案呀,我也提醒你多次了,
哪知道你的反應都是龜起來,躲個幾天,
以為大家忘記了,然後就當作沒這回事,
先前對你的提問都不算數,一切歸零,
再來就繼續到處亂...

所謂的"攻訐",應該是像某些人,看到一台重機違規,
就說所有重機都違規,都該死,都要被收回路權...
這樣子就叫做"攻訐"...

我說你堅持要閉著眼睛高速行駛路肩的行為很不應該,是違規,
這個不叫做"攻訐",而是基於可受公評之事實所做的辯論與判斷...

當我跟你討論國道路肩使用時應注意事項時,並沒有提到任何與車種相關的字眼,
你卻送我一句"換了車種就換顆腦袋",這個與事實不符的指控,
就叫做"攻訐",我同時也覺得是明顯與事實不符的"誹謗"...


alexpopo1688 wrote:
結果...高公局回覆公文裡面沒有指出開放路肩時段行走路肩是違法...阿魯巴大大就龜起來.....

你這句龜起來,我看得也是很不爽,
大家都知道最常逃離話題的人是你,
結果我不過是要事纏身,
抽不出空來教育你良好的行車觀念,
你竟然有臉說我龜起來?不知感恩哪...


高工局的規定是:
二、時段性開放路肩措施主要係因應尖峰時間大量車流,時段性開放路肩,增加道路容量,提供駛入及駛離高速公路車輛交織之空間,惟直行車輛仍應儘量避免行駛路肩或利用路肩超車
上述的規定看得懂嗎?就是叫你沒事不要跑去走路肩啦...
你卻認為,從內側車道切換到路肩,繼續直行並且超越內側車道的車輛是OK的?


  三、由於路肩寬度較正常車道為窄,因此僅允許小型車行駛,另行駛開放路肩路段時,沿途仍有可能遇有故障車輛停放或障礙物(即使主線亦有可能遇相同情況),故車輛應減速慢行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注意路況及與鄰車距離,以利緊急狀況時妥為因應,並遵守現場員警之指揮。另若開放時段內交通狀況仍可維持順暢,亦請儘量使用正常車道行駛。
上述的規定看得懂嗎?就是叫你萬一去走路肩也要小心謹慎,減速慢行啦...
你卻覺得你在車流擁擠時,以100km/h的高速行駛路肩很OK?
還上來問說在路肩撞到自行車怎麼辦?你覺得怎麼辦?
他又不是突然飛到你面前,或是用最近流行的無敵大迴轉冒出來給你撞,
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進而撞死人,他違規,你違法,當然是要你賠到脫褲子呀,不然你還想怎麼辦?


不喜歡這個答案喔?你還是可以打電話問你的"法官朋友"啊...(你一直問他,他應該開始覺得很煩了)

alexpopo1688 wrote:
不得已...小弟只好學學阿魯巴的行為~~~想討回小弟應有的公道~~所以瞜~~~~就這樣!!!!

我覺得,你應該學習我負責任的態度與羞恥心啦,
光是學個半套就要討公道,連討什麼公道自己都不知道了,是有誰會理你呀?

我在那邊因為罵了阿扁幾句,就被人幹譙老母一百多句,
所以我送對方上法院,討個公道。
怎麼?此事與你何干?你要拿這件事情來消遣我嗎?

況且,我質疑的是你的駕駛心態與道德,
從上面你認為"沒有罰責,即使有規定,也可以不必遵守"的言論來看,
事實上我沒冤枉你呀,你是在那邊裝什麼委屈?
開放時走路肩有沒有罪?沒罪!
開放時走路肩不長眼撞死人有沒有罪?有罪!
就這麼簡單的一件事情,你盧半天是在盧什麼東西呀?

討公道喔?覺得受到汙辱了喔?覺得我犯法的話,叫小好一點,網頁印一印去告我啦,我等你呀...這件事情要我跟你道歉?沒有啦...
版主也要跟你道歉?版主沒停你的權,讓你做亂那麼久,你就已經要心懷感恩磕三個響頭了...
那些看到重機就像看到毒蛇猛獸亂罵一通的,通通都給我滾出來道歉啦...


行車觀念很差,防衛駕駛不懂,交通規則不遵守,
卻每天指著重機罵這個罵那個,有事沒事就要吐一下重機...
怎樣?到底是怎樣啦?重機到底是哪裡惹到你你就實話實說呀...

羞恥心三個字懂不懂?你有沒有?






wbj6740 wrote:
簡單講,就是樓主認為在路肩開放的時段時只要不超速他爽在路肩怎麼開都行,甚至路肩超車.
Ah-Luba提醒他路肩設置的原始目地並不會因為路肩開放而消失,為了行車的安全所以能不利用盡量就避免,但是樓主不知道是聽不懂還是嚥不下這口氣,所以才會有一堆自認為有理事實上卻雞同鴨講的對話.

開車的態度與觀念很明顯樓主是有很大的問題.路肩用習慣了是很危險的一件事.
另外,開放路肩行駛的時段都會是在車流量大的上下班時間,例如6:00~ 9:00與16:00~19:00,機場聯絡道則是10:00~14:00、16:00~19:00,車流量不大的時段絕對不會開放,因為開放路肩只會增加車禍的機率.

也就是因為如此,所以高速公路局考慮增設燈號標誌來告知路肩開放與否,更加彈性與安全.

感謝您的解釋,
小弟實在懶得繼續跟他辯了...
alexpopo1688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
起源:

[新聞]撞死逆上國道騎士 不起訴~~~~(不要刪我文啊>"<

點進去看看.....嗯 樓主...人家後面有跟你解釋阿!

alexpopo1688 wrote:
高速公路不可能每天的流量都很大
可是路肩還是開放的~~能利用路肩就用路肩~~這是正常人的想法吧??
>"<


這句誰說的?

樓主你要引言可以 但是引的亂七八糟的...
看得很辛苦....您要不要排版整理一下?
最好還可以改一下顏色 這才知道誰是誰
不然看的我好亂...
建議您參考樓上Ah-luba的文章..這樣看的比較了解..事情的經過

alexpopo1688 wrote:
至於為何要請版主出來道歉
原因在於...小弟發個主題違反版規2. 為避免討論區變成發洩區和口水版,請勿轉貼新聞性的文章或報導。隔沒多久..就被版主放到資源回收桶.....
可是我連續檢舉Ah-luba跟mspeed還有Roker發的主題:分身先生,您的手機真多
到現在都沒看到被刪文或鎖文
果然是待遇有差~~大小眼有差啊

樓主也是資深會員....應該了解發文在七嘴八舌區
本來就會有不同的聲音...
你轉貼新聞然後下個標題讓大家討論....如果引發戰火
下場就是丟到...回收桶去
至於 分身先生,您的手機真多..這篇則是獨創的
他既不是新聞...也不是轉貼來的...只是勸那些觀感與社會有些落差的USER鍵盤打出來的字可能是很臭的字或者是
讓人看起來很不舒服的文字....請他們理性的好好討論...
所以可以算是勸人為善<我認為是這樣子..

不然每天看這些臭字...要是moble01管理員 我也會抓狂...每天都要幫這些XX魔人擦屁股
擦完又來....繼續XX......XX完又被停權....停了又再去生帳號......累不累阿....煩不煩...
叫出來喝飲料認識一下....又不肯出來...唉...


看了這麼多文字之後各位看官應該也累了吧,
輕鬆一下,
來段每日一詞:(背景音樂:陽明春曉)

今天每日一詞要介紹的是"攻訐",
這個詞呢音同"公節";
而它的意思呢,
就是用語言或文字惡意地批評與攻擊某一個人;
要特別注意的是"訐"這個字,
很容易誤寫誤讀成"奸",
例如以下這兩個例子:

在還沒有答案之前..阿魯巴大大還是繼續"攻奸"小弟...

所謂的"攻奸",應該是像某些人...

各位觀眾千萬要注意不要寫錯唸錯喔!
以上就是今天的每日一詞,
感謝您的收看,
我們下次再會!

(背景音樂:陽明春曉)
Ah-luba wrote:
樓主,你理性?噗.....(恕刪)


再問一次....
你說小弟在開放時段地點行駛路肩是違法的..請問你有證據嗎???
如果沒有..那...就如你所願..小弟會去按鈴申告~~
小弟也不會再上來回應

此篇已經copy下來...
  • 1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