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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岸處理酒駕肇事....死刑

撞死人的話直接死刑!
無期徒刑還浪費我的錢去養他啊!
我是覺得
服刑人最好要付出勞務
別用納稅人的錢去養受刑人…
突然發覺偶只是個01街友 >
fanshan wrote:
強烈建議鞭刑死刑會有...(恕刪)


我也覺得鞭刑不錯~~
死刑+1

他一次撞死了四個人

真有你的= =

u8815033 wrote:
相對於台灣的罰錢了事...(恕刪)

酒駕本來就該判死刑..

判無期還真是便宜他了.

有本事喝.就要有本事死
chiang : 想當出頭鳥就要有不怕麻煩不怕死的決心,玩不起就乖一點,不要玩輸了就找人幫你,不幫你又講一些五四三的話
酒駕應該要先鞭50下..然後依照當時情況關個1-20年
我要賺大錢 我要學著賺大錢...
請教一下~以下新聞說的"建議修法"到底有沒通過或在實施

中廣新聞網 2007年8月10日
交通部建議修法:嚴訂酒測值門檻罰金三級跳
http://www.brp.com.tw/NewsPaper/modi/morenews.asp?ID=N0700000400126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當人權團體高喊司法人權時
受害者的人權何在
為什麼加害人可以擁有人權
而被害者就只能眼睜睜的接受家人死亡的消息而無法有任何作為

酒醉駕車先沒入車輛
再來財產全部賠給罹難者
最後判死刑
一次兩次後
最後酒醉肇事應該會變成個案而非通案了
光是罰錢
老子有錢的滿街都是吧......

還是老話一句
只有哪個大官的至親被酒駕的人撞死後
這方面的法律才會有重大的改變
否則喔
我們這些死老百姓就只能自求多福囉
只有哪個大官的至親被酒駕的人撞死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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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變化不會太大!有個立委親戚就是被酒駕撞死的,現狀並沒有什麼改變。
法院就是吃飽沒事幹,
才會搞一些有的沒的,
一命賠一命不就得了?
撞斷人一條腿,
法院直接判打斷加害人的一條腿,
不用賠錢,
不然要是些有錢人,
撞死撞傷人,
都認為付錢就可以了事.............
一點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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