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吵也沒有用,反而一大堆正義魔人會指著你說是你違規,一副聖人正經樣的
我比較想知道的是,開單舉發究竟是為了人民,還是為了國庫?
為了遏止駕駛人違規,還是為了開單獎金?
言正名順的說為了遏止駕駛人違規,卻躲起來偷偷拍
今天我違規了,被照紀念照了,收到罰單已經2~3週之後
我超速是我的錯,我罪該萬死,我是千古罪人
但是,誰還會記得哪個路段是危險路口?哪個路段速限從70變50?
友人有次換工作,上下班路線隨之變動
一個月後,同一路段,罰單10張,遏止是吧!!
前陣子內政部長不是才說,執法不要偷偷的(找不到新聞連結,有印象的非魔人幫忙找找吧!!)
曾經,停權一個月在我面前,但我卻不懂得把握,如果真要給期限,我希望是,停權一萬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