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gou0613 wrote:
下午一點多我從忠孝橋...(恕刪)
也太危險了 還載人 (自已不要命就算了還要拖另一個人)
後來我是下了永吉路
不要鬧了,
黃牌騎上快速道路不會比腳踏車騎上一般車道危險到哪去。
腳踏車騎在車道上才是真的危險。但政府跟很多民眾似乎都
對腳踏車騎上一般車道沒有什麼意見。
說實在,機車騎上快速道路,順順騎到底有啥危險?
SALTIRE wrote:
搞不懂樓主是什麼意思...(恕刪)
這個就真的很好笑啊。
原本大家認為危險的事情改規定就會就會變安全。
哈哈哈。
看哪天規定改了行人可以走快車道,會不會從危險變安全。
原本危險的事情不會因為規定改一條就變成安全。
如果改一點點規定就可以危險變安全,
那麼其實這件事情本來就是沒有問題的。
weigou0613 wrote:
一看不是T MAX 怎麼可以上市民大道無言
也太危險了 還載人 (自已不要命就算了還要拖另一個人))
我不懂差一個顏色危險是差在哪??
換成紅牌就不危險?
以上是照妳的邏輯回問
又不是說小50
小50那才叫真的
在97年11月??號之前
550以上的直接左轉危險
走內側危險
上快速道路危險
耶
過了那天
世界變的不一樣了
變成550以上直接左轉不危險了
走內側不危險了
上快速道路也不危險了
恩...
好奇怪喔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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