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這勾起小弟的傷心事...大約5年前在版主差點發生意外的後一個路口,就是市民大道上右邊去南港左邊往內湖的分岔口..我也是遇到依樣的情況,前方一台車本來要往左靠內湖,突然給我雄雄急停改往右...(NBA假向左切,真切右的切入假動作??)我整個來不及反應就KISS他的屁股啦!!一位老頭緩緩下車說他本來要去美麗華,突然想到要去南港跟人吃飯所以...拍謝!??(認錯但是想打發我!!!)接著說我是從後面撞到他,大家都有錯,所以各自賠各自的車修理..我一肚子火,當然不肯!叫了交通警察來...過一陣子事故判別書出來,我輸了...原因就是我從後面撞到人,也無法判定他是真的急停,突然改方向,因為沒證據...所以能說啥??!我車子修了快三萬還要再賠他錢!!這就是台灣的交通法規,大加上市民大道請小心自求多福!提防這些該死的冒失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