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原版的入會條件在哪個報告中...但是交通部的運輸研究所的"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級道路之風險分析與管理措施研究"報告中的前言就有說我國於民國91 年1 月1 日正式成為WTO 會員國,150cc 以上重型機車已於入會後6 個月內開放。因我國申請入會曾附帶承諾「150cc 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針對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不信自己去找此報告,免費的... 別當伸手牌~~要花錢買也可以,此報告有出成書~~所以不履行,就是非關稅貿易障礙.....
bis0815 wrote:機車沒路權?在市區最方便的交通工具是啥? 怎麼個方便法說來聽聽。說實在,交通部若是最後還是維持目前規定,根本就沒道理可言。當時開放66、68兩條快速道路是250~都可以行駛。期間並沒有嚴重事故發生,證明了250~機車行駛高快速公路是可行的。這點交通部自己應該很清楚。如果最後高工局研究出250~不適合行駛高速公路的結論,那66、68那兩年是大家在做夢嗎?不過覺得很神奇的是,現在沒有機車在國道1、3、5上跑(只有國3甲),不曉得他們要拿什麼樣本來研究?自己在腦袋裡想像?
"我國申請入會曾附帶承諾「150cc 以上重型機車 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針對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我看這段文意該是說:承諾入會後,150CC以上機車在 "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在未來是可以限制的。在此二條南北高速公路外,該不會有限制。就這一句的理解而言,未來繼續限制行駛國三/國一,並不違反承諾。而限制行駛其他高速 (或快速道路),是違反承諾的。不過這承諾中有 "一般",暗示也可已有例外。到時舉一堆理由說不宜,國外機車廠是可以去跟 WTO 檢舉抗議打官司呀。不過這麼個鼻屎大的市場,誰有空理你。你看中國大陸,一線城市不要說重機了,連內燃機機車都不讓你入城了,大家還不是乖乖屁都不敢放。
我國於民國91 年1 月1 日正式成為WTO 會員國,150cc 以上重型機車已於入會後6 個月內開放。因我國申請入會曾附帶承諾「150cc 以上重型機車未來之騎乘限制,一般僅針對現有兩條南北向主要高速公路」-------------------------------------------------------------------------------------------這下白牌騎士也準備開香濱了是政府把自己搞了那麼複雜的最後可能妥協成 : 黃牌上快速公路,紅牌上高速公路!因為政府不會自己收回紅牌或黃牌,更不可能開放150cc以上行駛高快速公路!跟WTO還可不可以談判協商?當然可以阿,但不能差太多是吧?外國應該比較在乎250cc以上的路權,因為這會影響重機銷售成績!台灣獨步全球的禁行機車政策已經讓150cc以下的白牌機車很難騎車了,更合況150cc以上的機車也要受制於這個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