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甲地到乙地只要10分鐘
萬一我先塞車塞了10分鐘
過了塞車點後,我時速不就可以隨便我飆了
因為飆到200km到乙地
我的時間也一定會超過10分鐘
所以etc還是以為你沒超速摟?
開多少算多少......開長途是不錯的計費方式
短途就會覺得很x....上去就要錢
liming wrote:
我只想知道計程計費....(恕刪)
這是本來就要做的 短程收費甚至要更高才對
不然一堆人把高速公路當成一般道路使用 高速公路不是拿來分擔短程車流用
而高速公路過路費一部分是拿來維護高速公路
既然你有使用 為什麼不負起一部分的責任呢?
大車過路費比較貴也是這個理由之一 因為比較重 會對路面造成較大的損害
這些在『外國』所謂的先進國家都是這樣作
英國還有進城費咧XD 特殊區域還有類似什麼壅塞費OOXX的…
台灣政府要這樣當然是要佩服阿! 不然要學爛的國家嗎?
甚至最好等捷運都完成路網後也學英國倫敦來個進城費
前面有提到可以這樣算超速的
台灣很久以前就有用過啦… 後來放棄不用
問題一堆XD 像是想飆車的人可以狂飆 然後快到的時候去路邊喝茶休息
而且現在要求一定要經過合法認證的方式才能取締超速
這個算里程時間來取締 基本上幾乎是零可能性
交通部這些公務人員也沒傻到用這個政策來被你們罵阿 lol
公務員雖然不少不是那麼好 可一堆都是高考 甚至碩博士的 頭腦可不差 只是能不能 要不要的問題
ETC這種東西立意良好
問問周遭那些常跑高速公路的 多半都裝了
只是在台灣被搞得很爛大家狂罵而已…
上網查查 相關資訊很多 各國作法不一 不過方向都是類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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