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先依照公文右上角連絡電話跟國稅局承辦人員確認一下,本人也曾發過類似公文要求買方提供相關交易資料,這是因為要確認賣方銷售貨物有無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原則上賣方如果出售公司行號名下所有之車輛,都應該依規定開立統一發並報繳營業稅,國稅局發函樓主主要是因為賣方擅自歇業他遷不明或已經註銷,無法確認銷售車輛時的實際交易價格,只要公司行號過戶車輛,各監理站都會把相關資料給國稅局,所以樓主就先跟承辦人員聯絡看看吧.
andytien wrote:樓主先依照公文右上角連絡電話跟國稅局承辦人員確認一下...(恕刪) 如果是詐騙,也會有"扮演"的承辦人員出現~~~不過郵局"雙掛號"公文,可信度比較高....如果是我 會找時間親自跑一趟國稅局...
如果是重要公文,會影響人民權利義務的,通常都會用雙掛號取證,證明行政機關有將公文合法送達予相對人,等回執回來,如果限期沒辦理的話就會依相關規定處理後續事宜.樓主可以上財政部網站或是國稅局五區局的網站,查詢各分局稽徵所的總機,確認是否為詐騙集團.
國稅局不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嗎?連個人的祖宗十八代存款有多少都一清二楚嗎?怎麼連這種小兒科都還要問啊?還是變懶啦?要問不會自己去查啊?若是真的,這公家機關為免也太無限擴權了吧?還補一句恐嚇的話~~聽起來就不爽~~隨便寄封信,就要人家交代清楚,那我也想請教一下他的退休金有多少~~我猜99%是詐騙~~支持其他人的意思~~若不放心就親自"登門踩戶"去趟國稅局吧~~不過不曉得請假損失該算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