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城警方督察組長蘇榮明說,警方就此調查警員有無不法,事後三度回覆投訴人,表示是警員駕駛胞妹車輛,也答覆改裝車是由監理機關認定,警方無權取締"請問這一句是什麼鬼話?路上在抓改裝的是監理人員裝警察開單嗎?還是意思是:自己人改裝由監理機關認定,百姓改裝由我們認定雖然我沒改裝,但看了就不爽
wieter wrote:"督察組在3月份4次...(恕刪) 不好意思!! 那大大您的意思 是說???不該檢舉 這位員警的行為囉!!? 因為它是人民保母~所以可以公然違法 ~目無法紀 ~兩套標準!!檢舉後 以後民眾被抓改裝(無監理單位人員在現場)~違規停車~也都算在這件事情上面嗎??如大大並無以上 小弟文章所陳述的意思!!那小弟 先在此跟大大說聲抱歉!!
就事論事警員的車停在自己上班的地方停車格內,而且該停車格沒有標示用途, 哪裡違規了改裝的部分,改裝的認定本來就是由監理機關認定的,除非是非常明顯的改裝像是改燈色,改車底燈,改TURBO,這些用肉眼就可以判定的,當然不需要監理站認定另外很多改裝本來就是法令沒有禁止的,有人因為換輪胎,換輪圈,換方向盤還是換賽車椅被開單的嗎有些事情麻煩自己有點判斷力,不要為反而反,不要為了別人的私怨在那一頭熱(抱歉,我真的覺得這個事件是檢舉人跟該員警的私怨)這件事情鬧到現在,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我說的去清水派出所洽公的民眾,要去洽公前麻煩先把車停好免的吃罰單。
wieter wrote:就事論事警員的車停在...(恕刪) 就事論事警員的車停在自己上班的地方停車格內,而且該停車格沒有標示用途, 哪裡違規了->您確定警察局前面是自己的停車格?沒有標示您又知道那是私人停車格?改裝的部分,改裝的認定本來就是由監理機關認定的,除非是非常明顯的改裝->有人不爽的原因,就是警察開民眾可以直接由警察認定,警察開警察就說要交給監理機關。像是改燈色,改車底燈,改TURBO,這些用肉眼就可以判定的,當然不需要監理站認定另外很多改裝本來就是法令沒有禁止的,有人因為換輪胎,換輪圈,換方向盤還是換賽車椅被開單的嗎->So,您是監理機關嗎?上面的您可以作主?有些事情麻煩自己有點判斷力,不要為反而反,不要為了別人的私怨在那一頭熱(抱歉,我真的覺得這個事件是檢舉人跟該員警的私怨)這件事情鬧到現在,最大的受害者就是我說的去清水派出所洽公的民眾,要去洽公前麻煩先把車停好免的吃罰單。->哪一位洽公的受害了?我看到的只有私家車停在警局前而已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