牠就是吃定機車車小(理論上)有空間可以閃,怕死你就會自己閃開才敢這樣硬擠啦,這樣能不能用殺人未遂告牠?雖然好像很勉強........公共危險罪也很勉強,雖然公共危險罪裡有一條是肇事逃逸........車號6487-TS的......是focus嗎?
被很多人讚賞的那些所謂山道 local 貨車駕駛都是仗著路況熟,不管三七二十一硬吃對向道超車還曾在北宜,眼看著前面那部大貨車硬生生橫跨整條道路,只為了更快速地過 U 型彎呢生命誠可貴... 閃遠點兒的好
如果被拍的是重機吃對象.我想現在應該已經破十頁了.果然01的正義魔人都是看車種的.批最兇的肯定是重機, 第二應該是白牌機車, 遇到同類的就輕輕放下.反正重機違規死好. 汽車違規只能說剛剛好.不然就只會要你寄去檢舉.哈. 差真多
stevelee1203 wrote:反正重機違規死好. 汽車違規只能說剛剛好.不然就只會要你寄去檢舉.哈. 差真多...(恕刪) 來這邊支持被欺壓的重機..支持樓主舉發...這樣也會中槍...那怎樣你們才滿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