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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路邊停車格一小時要價180元!?胡市長你是在搶錢嗎?

這樣栽給老胡一小時收180元非常不妥
下次我在高雄車停好直接找收費員來開單
開完單馬上開走 ... 前後停一分鐘30元
這樣高雄要被戴上停車格一小時1800元的大帽子
onlythepro wrote:
10分鐘後出來
你也要求人家30元/60分鐘
你會要求人家只跟你收5元嗎
...(恕刪)


說的沒錯

"出來"...就要給錢了,跟時間沒關係
車手輕量化中... MSN:s123190450@yahoo.com.tw
使用者付費,很正常的。
板大停的是差別費率停車格,一小時30元,
如果你覺得吃虧的話,那你等到22:48滿一小時再開走不就好了?
一樣是30元
哦!不,超過晚上十點了,你可以停到隔天早上8:00再走,
10個小時又12分鐘只要30元,
一小時不到3元哦

我也曾經車停在路邊停車格,進公廁去拉個屎,不到五分鐘也要20元停車費,
甘願,沒啥好不爽的

數學不錯喔,原來這樣算起來一小時要180元 (筆記)
taki789 wrote:
比民間還搶錢! 台北市停車場半小時要價頂多20元-40元 你台中市停10分鐘就要30元!

停台北再坐高鐵下來
我相信這樣會比較爽一點
原來這就是標題殺人法阿
真是長見識了
taki789 wrote:
台中市路邊停車格一小時要價180元!?胡市長你是在搶錢嗎?
昨天晚上趁下班空檔趕...(恕刪)

標題亂寫,危言聳聽!!

使用者付費,在收費時間內開單,是哪裡有問題?

最多只能說台中市應該要採半小時計費,而不是以小時計費,
by the way,台北縣也是以小時計費
沒想到老胡給人的印象這麼好
這麼多人幫他說話耶
(沒惡意)
先生...您會不會太誇張了點

敢問 是不是新聞從業人員 這麼會編標題

建議您考慮把文章砍了XD

如果是在PTT PO的 我想應該會有很多推文如下:

























不爽不要__
不爽不要__
又一個標題殺人法,還不附上證據的,口說無憑,把停車單拿出來給大家看看。

真的建議您改一下標題比較好。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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