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付費,很正常的。板大停的是差別費率停車格,一小時30元,如果你覺得吃虧的話,那你等到22:48滿一小時再開走不就好了?一樣是30元哦!不,超過晚上十點了,你可以停到隔天早上8:00再走,10個小時又12分鐘只要30元,一小時不到3元哦我也曾經車停在路邊停車格,進公廁去拉個屎,不到五分鐘也要20元停車費,甘願,沒啥好不爽的
數學不錯喔,原來這樣算起來一小時要180元 (筆記)taki789 wrote:比民間還搶錢! 台北市停車場半小時要價頂多20元-40元 你台中市停10分鐘就要30元! 停台北再坐高鐵下來我相信這樣會比較爽一點
taki789 wrote:台中市路邊停車格一小時要價180元!?胡市長你是在搶錢嗎?昨天晚上趁下班空檔趕...(恕刪) 標題亂寫,危言聳聽!!使用者付費,在收費時間內開單,是哪裡有問題?最多只能說台中市應該要採半小時計費,而不是以小時計費,by the way,台北縣也是以小時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