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ghtmareseal wrote:類似的狀況就現在這個小開撞死人一堆護航路權,卻不敢提小開無照超速的事實是潛意識覺得有路權+腳下是名車就可以超速嗎??(恕刪) 非也非也!01只要是4輪2輪事故,肯定先檢討2輪呀,誰管你4輪無照又超速!
kurokawa079 wrote:公啥小超速肇責高一點87...(恕刪) 超速就是吃過失致死刑責更適用"應注意而未注意"霸王條款實際判例隨便抓就有了另一案例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01426高市謝男開車駛經交岔路口,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而貿然左轉,導致梁姓駕駛閃避不及,車頭撞上民宅受傷,被控過失傷害罪,高雄地院調查,梁車嚴重超速,若依正常速度行駛交岔路口,不會發生車禍,判決謝無罪。不爽就自願去當富少辯護律師跟法官吵看看這裡你吵不贏,法官也不會理你的
leonding wrote:這種騎車法,就算不是賓士撞到她,也會是頭又大撞到他啦顆顆"(?????)他們不相信什麼因果論、如果論的他們只會舉例說"所以我路上開車可以直接撞死非法移工無罪?"(那是移民署的事情甘移工有無駕照屁事?)"所以我路上開車可以撞死沒駕照的行人?"(但他是走路的甘駕照有無屁事?)"所以我路上開車可以撞死沒駕照的自行車?"(自行車要考駕照?)"所以我有駕照就可以闖紅燈?"(支離滅裂な思考発言??) 終於看到了相較正常的回應誰叫鬼島選出這群立委諸公但 這樣才像鬼島呀
併排停車必檢舉 wrote:管你算幾秒,就是要等閃黃燈方沒有車才通過。有看到無照四輪的大燈,那更是對機車方不利! 要多遠沒看到車燈才可以過?sidetheboy wrote:幸好是被有錢人撞,家(恕刪) 等真的拿錢出來在說
在01很流行超速不是你們用肉眼看說了算.................01鄉民常常嘴要儀器判定怎選擇性迴避了?奇怪這陣子這些01恐龍鄉民...........怎都不敢出來幫賓士護航呢?都龜縮了.........Nightmareseal wrote:超速就是吃過失致死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