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哇塞!簡略我的話耶,(恕刪) 變換車道角度不足以讓撥感跳回?看看上面影片吧?你要說某些條件例如國道順暢行駛下不足以跳回或許我沒意見!不思考的可悲仔才會認為任何狀態都不會跳回
宙王 wrote:這樣是否行進中?速度(恕刪) 別丟臉了,影片都看的出來,為了要讓播桿彈回,1.故意放慢速度2.故意轉動兩次方向盤,第二次就為了讓播桿彈回刻意加大轉動幅度結論就是方向播桿打到底變換車道(正常變換喔!不是影片那種刻意喔!),就不會有沒打滿被檢舉喔!縮縮若不滿意,就連署修法囉!這個你最會了,畢竟廢7-1是你號招連署成功的嘛!雖然也沒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