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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人檢舉違規案件,應該付10-50元行政規費。

yoyau wrote:
檢舉舉發可以退費啊(恕刪)


以為錢在那邊轉來轉去就不用成本嗎?
老話一句,沒有違規就沒有檢舉
要從根本解決其實很簡單,現行所有罰款後面直接加個0
兩季後大家就很守法了
skbank wrote:
檢舉人的說法不外乎是,自己不會違規,或很少違
規,(寧願走路,坐公車)如果有違規被檢舉,就付罰單就好,有沒有檢舉人敢公佈自己的車號,大約在哪裡出沒,一起受大眾的檢驗,反正檢舉人在網路公佈違規人的車號,也說車號是公開資訊。


你好好笑...

檢舉人如果怕被檢驗,就會像違規垃圾一樣,想出各種怪招蓋車牌了!
lch0564 wrote:
老話一句,沒有違規就(恕刪)


很多道路標線設計不良,或者燈號設置不當,根本就是交通陷阱,逼人違規,這種陷阱成了檢舉變態的最愛。

圖片中的機車待轉區就是如此,想要待轉多數只能被逼迫違規停在待轉區以外。

lch0564 wrote:
老話一句,沒有違規就(恕刪)
很難不違規!廢除檢舉制就沒檢舉了
scottielin1024 wrote:
很多道路標線設計不良(恕刪)


惡法也是法,就是規定了在那邊,標線不良也還是在那邊
想改變就是去選舉,當了立委後可以天天去釘交通部長
說實話,當你今天真的選上了立委,會去做這件事嗎??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
至於其他大大講的不要有檢舉制度就好了,按這種神邏輯
那乾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號誌及標線等全部廢掉好了
沒有法條 沒有違規 沒有檢舉,多自由多美好啊!!
很多不得已的違規警察根本就不會開單,檢舉不會過的
行政規費沒有違規就不會有這項作業,如果立法當然是違規人該繳納
宙王 wrote:
很難不違規!廢除檢舉制就沒檢舉了

那只是頭痛醫頭的方法
那為什麼不直接廢除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廢除處罰的法律以後
就沒有任何交通違規?
這樣才能徹底根治違規問題
台灣人一直很守法的
罰啥小?
scottielin1024 wrote:
很多道路標線設計不良(恕刪)


看了一下街景
這個待轉區已經把可以用的空間畫好畫滿全給你待轉了
停不下去本來就不該繼續擠,這根本就不是什麼陷阱

chang2520 wrote:
看了一下街景這個待轉...(恕刪)


你走過那條路嗎?
你知道旁邊有個小學嗎?
你知道早上常常有超過20台機車要待轉嗎?
你知道那個格子連10台機車都停不了嗎?

類似這樣的陷阱太多了,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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