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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連署!還我們祥和社會!

好啦!提案一下讓違規被檢舉的人有取暖的同溫層也好
不然繳了罰單,一肚子氣沒處發..

這種提案...熱鬧熱鬧而已..
求政府回應,不等於政府要同意..

不然大家提案免繳稅好了
加油喔!
動作要快,要不然今晚我又要檢舉30件了…
ryan00014875 wrote:
所以說那些人都是違規(恕刪)


不要生氣了
樓主沒讀書 不需要一般見識

一般拍照本來就都不用合格
不然你去問警察
他拍你未依規定使用安全帶的相機
有沒有送檢過

只有抓龜速車 超速車
這種需要精準的儀器才有需要

其實這已經不知道傳了多久
都有警察跳出來打臉說
這不是事實 無法這樣撤銷罰單
時至今日仍然有人活在上古時代

不違規一點都不難
被抓到了罰單繳了下次就知道那邊不行了

如果接送小孩是紅線
可以一群人跟政府反映
看能不能改成黃線 或著限時段可以臨停

很多是本來就違規
但是過去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現在既然有人在抓在罰
阿不就不要做就好了?

違規是種選擇
你可以選擇不要違規
宙王 wrote:
......呵呵!你不知道檢舉魔人的提案只有2500人嗎?🤣....(恕刪)


哈哈哈哈哈!2017的老梗還在用

連署提釋憲啦,要創新啦!

ryan00014875 wrote:
哈哈哈哈哈!2017(恕刪)


我也蠻想問的

如果開罰都不能夠確實減少違規的事實
為什麼會有人覺得勸導可以?

我倒覺得應該加重
直接未打方向燈或著紅線抓到
一點
集滿了 吊扣牌照一年
至少這一年路上就少了一個違規車輛
而且也可以替違規魔人省下幾十萬元罰單費用

這個提議我覺得會過
而且保證效果顯著
PAN1623 wrote:
....加油喔!
動作要快,要不然今晚我又要檢舉30件了….....(恕刪)


挖!剛剛檢舉了20件,

可不可以加快速度啊?
不然號招違魔上街抗議比較快,因為會上媒體報導
宙王 wrote:
我好奇檢舉浮濫好多年(恕刪)


你要怎麼證明檢舉浮濫跟違規事件沒有下降這之間的因果性?

照你前面的說法是,檢舉數量年年上升,違規件數也年年上升
所以檢舉無用論?

其實這是很簡單的邏輯謬論

相關性非因果性
在你找出且證明這之間的因果前,這兩件事情並沒有因果關係喔
即便相關係數高 他們也有可能是錯誤相關
你現在聲稱的理論就是如此
把兩個沒因果的東西綁在一起,然後聲稱他們有因果關係


舉個例子
我今天晚上出門吃飯,然後我回家的時候在門口滑倒
所以我因為出門吃飯導致我在我家門口滑倒?

聽起來好像怪怪的

最後回答你的問題,浮濫檢舉有沒有讓我恐懼減少? 那要看你對於"浮濫"的定義為何
至少我知道我檢舉未禮讓行人的駕駛人,他們 "可能" 有學到一課
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
畢竟越多人知道要禮讓,我過馬路的恐懼可以減少一點
https://www.google.com.tw/maps/@25.061449,121.2041261,3a,75y,289.72h,84.6t/data=!3m6!1e1!3m4!1sYnvzpHKZfqiq8Kn043NkyA!2e0!7i16384!8i8192?hl=zh-TW

這是要進大園市區前一個右轉外環道叉路
我有個同事在這路口被民眾檢舉右轉未打方向燈
我們都認為車既然已經在右轉專用道上,其實打不打燈已經沒有很重要
因為我已經不需提醒後車我要右轉的事實

有違規嗎? 照字讀字是有。
有必要開單嗎? 我認為有空間。
微罪是有不罰的裁量空間的!
Minervo wrote:
....我倒覺得應該加重
直接未打方向燈或著紅線抓到
一點,集滿了 吊扣牌照一年....(恕刪)


沒用的,最有效的是罰金翻倍

台灣人有句話“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把錢看得比命重要,所以罰金千元起跳就很有感了
JFR wrote:
https://www(恕刪)


所以左轉專用道也不用打方向燈囉?

違規是事實,申訴是權利

所以偷1元,10元是小錢,警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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