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ssod(Gary) wrote:
沒有說該死~ 只是真的要負全責!!! 這下 確定要拔管了...
這民事賠償的部分.. 真的會 賠很大啊!
這個也怕到時會有爭議,因為事故沒造成死亡,死亡主因是因為拔管。
其實我很贊成一命換一命(除非確定非故意),古時很多做法不是沒理由的,殺雞儆猴。
PPWayne wrote: 所以請問是誰容忍了呢?你自己腦補的吧,況且你指的這些違規都是有罰責的,看到也可以檢舉的。
而且你的邏輯很差,考駕照是駕駛交通工具的基本門檻,如果連門檻都過不了,難道還有資格駕駛交通工具嗎?但過了門檻,會不會好好駕駛交通工具又是另一回事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