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畢竟樓主一開始出路口時沒注意到機車
可能真的害機車嚇到了
雖然機車駕駛很沒品比中指
但跟這種人計較真的浪費時間
路上到處都是沒品的人
跟這種人生氣沒好處的
當練修養吧
曉得 wrote:
電影「全民公敵」翻版?路口監視器舉發交通違規,法官撤銷。
聯合報
監視器抓交通違規、酒駕,恐怕無效。桃園地院法官錢建榮表示,監視器只能用在公共安全和犯罪防治,用做裁罰依據違反比例原則,還可能侵害人權。律師陳麗玲也認為,設置監視器目的在於防範竊盜或殺人放火等重大刑案或用於事後蒐證,若用於取締違規停車、闖紅燈等微罪,感覺是「用大砲打小鳥」。
監視器抓違規 法官打槍! 還有哪些交通罰單NG了
2018-03-24 09:00:00聯合報 記者林敬家、劉明岩/報導
用監視器取締交通違規 曾引發論戰
靠監視器抓交通違規、酒駕是否有效曾引起論戰,新竹宋姓騎士103年在桃園發生車禍,兩個月後接到警方寄來2700元闖紅燈罰單,宋提行政訴訟,法官認為路口監視系統只能做為偵辦刑案、釐清交通事故之用,不能拿來開交通罰單,判決撤銷罰單。
shukae wrote:
那我更支持樓主提告了
讓機車駕駛用樓主的行車紀錄器影片當庭反駁因樓主違規行為嚇到才會比中指
然後順便檢舉違規
然後讓法官判看看
這例子會不會比中指判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