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只贊成一半一半畢竟每個路口大小路段...等 不一樣部分有人也有提到,例如T字路 真的沒必要且我也不會真的像那種要提倡還是什麼爭取 完全取消這種觀念我自己就機車通勤幾十年,事情對錯判斷我自己還是會判斷
yabipolo wrote:也蠻多路段明明有待轉(恕刪) 待轉格這件事我反而比較希望廢除大半很多地方明明根本容不下機車去做待轉這動作,硬要畫上待轉格我相信這部分應該不少人心知肚明有些地方看了那待轉格,腦袋只會浮現 智障設計 完全沒邏輯的邏輯
敬告全台灣開車和騎機車的大大有人不知道汽機車有方向燈嗎還是不知道方向燈的操作位置呢出門前可以先請教達人方向燈的相關知識喔然後不管您要高雄市左轉還是宇宙式右轉都拜託請打方向燈讓後面的汽機車還有行人可以清楚閣下的行進意圖打方向燈很重要 打方向燈很重要 打方向燈很重要
NAX-鴻 wrote:我更可以肯定兩段式左(恕刪) 那張圖很簡單過了89年強制代轉後機車發生危險的案件反而增加這哪裡是對的?格襯衫 wrote:我覺得你要加上汽車 ...(恕刪) 圖一告訴你了每一萬輛車子發生事故的件數他的單位有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