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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換車道方向燈需打滿??

HIHIGIGA wrote:
國外沒有禁行機慢車道(恕刪)
是啊!所以要根據不同法規討論!不要混為一談
宙王 wrote:
一副鄉愿的講法!反正(恕刪)
當然可以討論,不然樓都蓋這麼高了,一堆人是來倒水肥的嗎?

但你顯然心有怨憤,可我不是你的垃圾桶,不必把垃圾往我這裡倒!

講白一點,收單的人是你,要不要去繳全看你自己,爽不爽也是你自己的事,其他人說甚麼,也只是喊燒而已。

就算大家說你好棒棒,警察大人太嚴格也沒道理,你就能夠不用繳罰款還是法律就會改了嗎?

都叫你去申訴了,也跟你說有時就是這樣,這不是討論,難道要幫你呼呼才叫討論?

把這裡當成心情FB了? 就算原來有一絲同情,也讓人覺得,可憐之人,亦有可惡之處,沒甚麼好同情的。

要討論,當然是大家提出自己的看法,喜不喜歡都要吞下去,如果只要幫你心理治療?你還是直接改標成取暖樓,也免他人誤入!
nwcs wrote:
當然可以討論,不然樓(恕刪)
你就是胡扯一堆,講不出台灣為何要有這特別的規定!還有你何時看到我因為這被罰?發文沒看法完全胡扯不著邊際
換另一面來說有立委要修正檢舉那檢舉魔人都不要抗議或討論對吧?反正沒用?
宙王 wrote:
你如果車子沒有完全進入車道方向燈熄滅在台灣算違規喔!我的重點就在此

不記得有這樣的法條, 可以請你提供一下?
里斯特 wrote:
不記得有這樣的法條,(恕刪)
這項吹毛求疵獨步全球的法規你不是第一個不知道的
https://www.bc3ts.net/post/27472?fbclid=IwAR0UbH_SELSuWbUhnDM-nm7a2WJ2mWsIUhzBgLDTISE-9M6oZkwG13BVSs4
版主!沒開過車的人永遠不會懂方向燈會自動跳停,不會自動跳停等手動跳停是摩托車,至於會專注於車子方向燈什麼時候跳停,那是檢舉之人等待的見獵心喜而已。
宙王 wrote:
這項吹毛求疵獨步全球的法規你不是第一個不知道的
https://www.bc3ts.net/post/27472?fbclid=IwAR0UbH_SELSuWbUhnDM-nm7a2WJ2mWsIUhzBgLDTISE-9M6oZkwG13BVSs4

依我看來, 並沒有你說的規定, 也沒有該員警說的規定, 該案是可以申訴, 樓主你也可以停止這個討論.
宙王 wrote:
變換車道方向燈需打滿...(恕刪)


很多進口車方向燈有3秒跳停功能,那是當車速快到某種程度時快打燈使用,不是龜速110-120公里用的,台灣太多三寶,為了全民安全交通法規這樣修改我個人覺得贊同。
每個人開車習慣不同,要快要安全也要觀察四周狀況更要懂得禮讓才是王道。
要飆車的請到賽道,趕時間的就必須特別注意安全
里斯特 wrote:
依我看來, 並沒有你(恕刪)
連結都貼給你了還依你看來?01的討論素質何時差異這麼大

https://www.google.com.tw/amp/s/speed.ettoday.net/amp/amp_news.php%3fnews_id=1506948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記得打好打滿!+未依規定打方向燈罰則將加重-xM5Z7q
這項法規應該是有瑕疵的。
法規中寫著 :"應"先顯示欲變換車道方向之燈光,並"應"顯示至(完成轉彎)或(變換
車道)之行為。
通常強制性的,會寫"不得",所以這條不是很強硬的。
另外一點,方向燈是一閃一閃的,這個舉證也有點瑕疵,剛好熄滅時切掉,就少一個燈,那使用時機的判定其實很模糊的,要是條文寫著變換車道至少需要方向燈點滅五次以上,這樣就很明確了。
我覺得有力人士,去雕一下申訴,應該就不成立了。

另外 方向燈 不關,整路一直閃一直開!! 你卻找不到任何法條去制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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