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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支持樓主,被開單當然會幹譙
我也偶爾違停,超速
重點是樓主開好車,跟計程車司機比起來也已經贏了
發洩過後放下吧,其他人也不用酸言酸語
這種路口我都會閃方向燈,
讓後方的車子知道本車的動向,
也是保護自己的一種方式,
無關檢舉與否,
純粹為了安全為上。
樓主您應該要先po您那時候的行車影像整段給大家看看

我的檢舉原則是,惹到我,就檢舉,平常要上班也沒那麼多心力去檢舉什麼打不打燈,但如果惹到我,就會檢舉這些小項目

復仇式檢舉魔人路過
永吉路住了30年,一般從東興路要右轉基隆路的都是靠右走慢車道,
走中間車道幾乎都是直行走永吉路的,而且中間車道的機車數量很多,
為了他人安全,走中間車道右轉起碼打個方向燈吧,
被檢舉就認了吧,一直凹很難看~
asps946701 wrote:
我的檢舉原則是,惹到我,就檢舉,平常要上班也沒那麼多心力去檢舉什麼打不打燈,但如果惹到我,就會檢舉這些小項目
復仇式檢舉魔人路過

這個蕭姓計程車司機大概就像這位復仇式檢舉魔人選擇性檢舉
也有可能是看到樓主開的保時捷比他自己開的小黃Wish好太多
嫉妒心發作才會檢舉吧?
不然請他公佈他所有檢舉案件還有整天所錄下的行車記錄器影片給大家檢視
是否真正做到無差別檢舉
真正是為了改善交通才檢舉
這也是大多數檢舉人的問題所在
只要是自己或家人違規就視而不見
其他人小違規只要不爽就檢舉
只是利用政府的公權力
來當做膨脹自己權力的工具
典型的扭曲心態
「我有行車紀錄器惹到我就該死」
「看哪台車不爽就給他罰單」
聽到這些檢舉人自己坦承的心態
就更確定這些人根本是五十步笑百步
根本沒資格指責別人違規啦
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卡位看戲
Baron16888 wrote:
所以我認為不需要打方向燈


會被開單就表示你的認為是錯的
請重考駕照~~~
Baron16888 wrote:
今天收到一張交通違規(恕刪)


台灣的計程車司機有些很好,有些是真的很惹人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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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熱衷檢舉的人
就是嚴以待人寬以律己
對別人及自己完全兩套標準
樓主只是在Y字型不對稱路口順著自己的車道前行
又沒有變換車道妨礙到後面或旁邊的駕駛
因此樓主認為這種情況不需要打方向燈
就被後面的小黃司機檢舉
樓主提出申訴結果還沒下來
一群酸民就開始瘋狂批評
好像樓主犯了多十惡不赦的罪行
尤其這位熱衷檢舉的人
自己可以違規超車去挑釁被檢舉人
還批評樓主給他黑名單
結果自己也是幹一模一樣的事
真是笑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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