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za wrote:
以後該怎麼開車?該打(恕刪)
小弟幾年前被開了一張,國道一,南下,林口一交流道!!
我沿著最外側的車道行駛,也是跟著地上的標線走,它直我就直開,它彎我就跟著彎!!
最後被開了一張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的罰單!!
但重點是,我從交流道一路道開市區道路,我都沒有變換車道!!
交流道就是最外側車道,跟著車線開到市區道路(車道線當時是一直延伸下來的),也都保持在最外側車道,這樣都能被開因變換車道而未打方向燈的罰單,你說我們的裁罰單位,厲不厲害!!
個人認為,如果這類申訴可以通過的案件,那當初的承辦人員,算不算有業誤上的疏失呢?這樣有什麼樣的『糾正』或是『罰則』呢??

我是加菲貓
我吃,故我在!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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