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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怕實名制 交通違規檢舉飆高

看海成花 wrote:
網路上就給他們檢舉魔人自爽就好吧!
某J某併排這幾位有名的檢舉達人,自己就是違規魔人!
還好意思說別人違規傷天害理?
達人說要為交通好,所以檢舉,希望違規消失!
卻又自己違規?
還有已準備傾家蕩產!所以可以違規的J大!
這種怪異的思維我在現實真的沒看過!

就像之前檢舉被打的那位
口口聲聲說:「你們在住宅區違停救護車救火車進不來怎麼辦?」
結果這位自己本身也違停在那一區!

八成現實很可悲...
所以需要在網路上就求關注......(恕刪)


他們違規你也可以檢舉阿
某併排都在台東出沒比較多
你也可以去檢舉
運氣好說不定就抓到他違規了
任何人都可以檢舉違規
而不是自己違規被抓到
還在那邊喊他也有違規怎不抓他
jenhoxen wrote:
請交通執法專家判讀個案當然要付錢...(恕刪)


開單的員警不是交通執法“專家”
他們是公務人員
已經領過薪水
而且還亂判
好友 yuyu225 Benz W167 黑色GLE AxL-8x5x
eeone2019 wrote:
...(恕刪)

又又又~~~
我去年在士林家樂福附近有檢舉到一台警務車
未開閃燈未鳴笛,沿路一直違規
後來我就送件了
本以為會被"執行勤務不舉發"為由退件
但是後來回覆"已舉發"
且發文告知該分局(淡水分局)
在未執行勤務狀況下
需比照一般車輛行駛並遵守交通規則
我是A-Shin
jenhoxen wrote:
這些正義之士一再表示,他們檢舉是替天行道,檢舉成功就是最大的獎賞,區區獎金不僅會排擠做公益的額度,更混淆了高尚的情操,他們是萬不會接受的。

這樣更好辦。
希望檢舉案件變多,就不要給檢舉獎金;希望檢舉案件變少,就多給檢舉獎金。
如果檢舉獎金多到可以支付設備費用,我也會考慮加入檢舉行列。我一定不是正義之士。
檢舉是替天行道,檢舉成功就是多給檢舉獎金
dinnerxp wrote:
檢舉是替天行道,檢舉...(恕刪)


檢舉人得罰單金額5%當獎金
負責員警抽25%
70%歸國庫

檢舉如有僞照變照罰100萬加上判刑
市容和行人行車道路環境可改善 全民得益
畢竟愛違規的根本不在乎這點罰款
cs057 wrote:
檢舉人得罰單金額5%當獎金
負責員警抽25%
70%歸國庫

這樣很快就會被民意代表打槍了。
政府搶錢?
我只檢舉所謂的職業駕駛人
adam813023 wrote:
比較好奇,為什麼不是...(恕刪)

警隊限制招生,其中中央的內部分…結構
超怕大家都遵守交通規則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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