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幾年台北市騎機車是有慢慢養成禮讓行人的習慣,自己當行人時有駕駛確實禮讓我通過斑馬線時,我都會快速通過,也揮手示意向駕駛表示謝意,這樣也許無形中可以讓駕駛暖心也好,增加駕駛跟行人雙方的良好善意,這樣台灣才會越來越好。
a515yy wrote:今天下午4點多,台...(恕刪) 除了駕駛缺乏防衛性駕駛觀念之外,台中市政府也要負責!行人穿越道要遠離路口,至少一個車身的距離 從文大女學生、台北車站到今天的這個事件,什麼時候台灣各地政府才能夠意識到行人穿越道要遠離路口才安全?行人穿越道貼著路口,車輛在轉彎過程當中,行人穿越道的一部分一定會落入A柱死角。只有當行人穿越道遠離路口,車輛轉正後,駕駛才可以完全看清楚正前方!預算要用對地方...基礎建設沒有做好,拍再多影片行人還是會繼續被撞死。
hittaku0413 wrote:禮讓行人 = 綠燈...(恕刪) hittaku0413 wrote:但,車輛通過路口時間被壓縮 = 塞車更長。 這句話是錯的 反而時間可以縮短這邊當然不是指那種一兩個路口就到達的案例原本交通是30分鐘 改為人車分流 可以縮短一些時間為何?假設行人通過號誌為40秒(大多數的標準) 也就是雙向道路各取20秒原本假設有100秒可以通 現在改為80秒但別忘了這80秒是全程汽機車通過喔 汽車剛起步很慢 遇到人車要過 往往一個號誌時間過不到幾台...現在雖然時間縮短 卻能讓車不必走走停停...整體時間會縮短一點
記得去美國夏威夷時,散步在街道上過馬路時,行駛在左前方的跑車突然慢下來...原來是禮讓「即將」過馬路的我們(行人),如果在台灣,倒反而是我們「禮讓」旁邊要轉彎的車輛了這種駕駛人禮讓行人的態度,才是文明社會的象徵......
台灣整個社會都是 場域裡的共犯結構交通單位 道路規劃不利。縣市首長亂搞都市土地規劃,一群公務 和 民代合謀貪腐生態(例如 桃園 新北 十數年來有沙石輪家族在幫忙財團官員分土地利益)。人民被經濟成長率壓迫的 每天緊張 長工時於工作,即度壓縮生活 交通時間____他馬的 上面已經很歪,底層人民怎麼能正直的生活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