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moto53822080 wrote:
原本在6/27號 掛我電話嗆法院見的當事人兒媳婦
...(恕刪)
damoto53822080 wrote:
網友們的想像力真的...(恕刪)
總之
你開過去,老伯跌倒上救護車
擦傷瘀青也是傷,醫院去了又轉院想必是找認識醫生開驗傷單
過傷和肇逃是跑不掉了
搞不懂對方幹嘛筆錄不做一做
這小案子哪值20萬
5萬給老伯買補品吃還差不多
搞這麼複雜
要先私談價碼也可以,記得錄音
付錢就請他們先筆錄做一做
申請調委會寫和解書時再付
然後拿和解書給檢座看換肇逃緩起訴
你額外吃一張肇逃罰單結案
其它啥都不要去想了
除非你還想爭那驗傷單有問題....
把醫生捲進來也是可以....
警察沒有多專業,別把警察想得太聰明
大多數的警察智商一般般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