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行車畫面後 深深覺得鄭捷是個白癡先不管機車騎士有沒有違停 停在那個地方就是要有危機意識 要非常小心後方來車(騎士站立的方向 非常沒有危機意識 他要戴手套 應該人站立在路外花圃人行道)畢竟台灣開車"殺人"是低度超低度刑責機車停的位置有沒有違規 我不想參與這種討論 我只想呼籲 台灣輕刑法律 自己出門多注意這種死法 跟王景玉隨機砍頭 有何兩樣 但是刑責卻天差地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