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我曾在紅燈時放人下車...(恕刪) 慘,那台北市的忠孝東路從一段到六段都不能有人下車了,七段還得碰運氣。如果跟在柯市長座車後方,大概除了市政府外,沒有地方可以合法讓乘客上下車。被這種人檢舉就很無言。真衰。
抱持著報復心態以及想惡整警察的心態,還用正義的大旗做包裝,這也算是一種另類的罪惡吧?有一種給人家龜車的,佔住了整個車道,逼後車超越雙黃線好檢舉這算是設計的陷井吧,最終僅滿足個人惡趣味的私慾,讓原本檢舉的用義整個被玩爛...我看正義魔人一整個試圖要把風向給無限上綱,操作的手法也太差明明是講晚上他們卻一直跳針說是全部...比起惡整別人的趣味,去看精神科或許會好點喔明明都有撿舉魔人被請去說明了,有人還學不乖啊
MT-10 wrote:不要臉違停就違停,...(恕刪) 善意檢舉惡行違規影響用路人安全是理所當然但那種吃飽沒事幹亂檢舉成癡的才是社會亂源不是怪政府要怪就怪自以為是的正義魔人政府沒有不賺錢的道理但重點就是有社會亂源在亂政府積極罰前說搶錢政府放寬又有意見這就是不進步的台灣
救世主說公道話 wrote:善意檢舉惡行違規影響...(恕刪) 可笑~有本事先把你自己沒有違規卻被惡意檢舉的罰單po出來,才有說服力新聞,網路聽來一些捕風捉影的明明有違規到處唉八靠木講別人惡意檢舉的你也當真贊成違規卻又怕被人檢舉口中居然吐出"進步台灣"??我也是服了你
shenry88522 wrote:https://ww...(恕刪) 外面100個停車格也不夠因為每戶幾乎都兩台有些4.5台卻只買一個車位停外面被刮花剛好而已對了停紅線雖然不會被檢舉了但是要是三寶或屁孩亂騎車撞到你的車你要賠人家醫藥費如果撞你的車當事人卻死了會更慘你會被判過失致死到時候就別再那邊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