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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要提告我過失傷害

ndow wrote:
要留一些沒意義的,倒不如你趕緊...

教樓主怎麼把對方薪資單無效化

教樓主輾過人家的腳還可以無效化

教樓主怎麼跑法院,怎麼開庭

教樓主打兩年的官司

還有...建議買個簡易的保險可以讓你省事很多

沒有人叫你買,不想出險,你乾脆不要買

司法改革乾脆連強制險都順便改一改

真的...拜託 你不要買

好心給建議 你就要說人家是要拉保險

對了.....我很期待你後續開庭怎麼把自己半年內撞別人兩次車的事情無效化唷~~~

只能召喚他了!

小叮噹加時光機
被三寶撞到真的很衰,還好沒被弄死,幸運了,不會開車只會擋路,只會撞人,防礙社會進步
四萬趕快和解吧~~ 我朋友和你一樣 巷子騎車轉彎撞到另一台直行機車 ~~ 對方也差不多休息一個月 我朋友也以為三四萬可以處理掉~~ 對方還沒工作喔 ~~ 最後對方開價20萬(醫藥、看護、交通費、小孩保母、精神賠償....) 你以為很扯嗎? 最後上法院吃傷害罪就算了 最後也是陪要16萬~~ 所以你的對方算客氣了 光精神賠償就可以求償十萬了~~
受傷休息將近一個月+醫療費用+車子維修費,就算要五萬都是超級佛心價了
請問我在108/12/24發生車禍,
刑事告訴期是到109/12/24還是109/12/23?
famas2200 wrote:
請問我在108/12/24發生車禍,
刑事告訴期是到109/12/24還是109/12/23?

109/6/23
刑事告訴期已經過了
剩民事還可以告,到110/12/23
golihi wrote:
109/6/23刑事(恕刪)


感謝,
所以車禍發生當天也要算入嗎?
查詢有幾說是當天不算也有翌日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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