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tty wrote:警察玩兩面手法, 分化人民明明路上一堆違規, 怎麼檢舉, 都不會開又要假裝很無奈, 有人檢舉, 就要開單....(恕刪) 是很無奈啊問題根源根本就是在警政高層跟交通管理單位上警察去開了違規停車不小心弄到有力人士,被高層怪罪就沒好事交通管理關弄了智障的機車靠右政策又在右側弄了斗大的路肩還用難以辨認的10跟15公分標線來區隔慢車道或是路肩造成爭議
.展哥. wrote:汽車臨時停在機車道屬合法行為 機車道分為機車優先道跟機車專用道二者有分別不是全部都一樣台北市交通大隊表示,機車優先道,其他車種的確可以暫時借過,但僅限於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的時候,不得橫跨或持續占用車道。北市交大副大隊長林基田:「專用道是100%(禁止),優先道是剛講的那4種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