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daniel0707 wrote:
我沒那個意思,只是單純的從您的影片中我沒看到地板的左轉道標示一下就跳到啟動,我也只是將看到狀況詢問一下,並沒有其他的意思,不知為什麼您要這麼偏激,我當然不會因爲別人違規,自己也跟著違規,只是該路段也許您常開所以知道會是左轉道,本能的會開在外側,假如該路口前提醒牌示,這樣還開錯車道確實就不應該被檢舉也只是剛好~但是有些道路就真的都沒有提醒的標示,難免還是會誤開!!
PS:說真的我沒有要打臉您的意思,只是看到影片中蠻多車都是直開,所以才詢問的!希望您不要這麼激動,還有要檢舉我真的蠻難的,老實說很少在違規的!收工大笑
...(恕刪)
眼睛不要只看上半部 地上標線也很重要的



希望如您所說的 很少違規



如果不小心違規被檢舉 就請乖乖吞下去吧



阿呆0124 wrote:
蠻好奇28樓說的案例,檢舉達人要怎麼回應?
還是繼續跳針?守規矩很難嗎?
我也很討厭路上一堆不守規矩的人,但就是有一些無聊的檢舉達人
去檢舉如28樓所說的例子這樣的人(被罰的粉無辜)
我還是贊成檢舉(還是有嚇阻違法的人的作用),但重點是"警方受理麻煩用點腦"或"達人檢舉時"
麻煩判斷一下,是否是真的危險駕駛,還是被迫違規的。
再次,我很支持認真去檢舉真正有害交通的人..(恕刪)
我就來回應您說的#28樓的案例!
個人經驗
1.此類若確定前前車是故障(閃雙黃燈或放置故障標誌),基本上我是不會檢舉!
2.若無法明確認定前前車是故障(閃雙黃燈或放置故障標誌),前車繞過去我還是檢舉上傳!
3.承1,若我是前車,當下因為前方車輛問題我會有被迫性違規(#28指稱跨雙黃線行為)行為,當下我就會把行車記錄檔案鎖檔!
所以在我的電腦中不只包含檢舉資料,還包含您說提的#28樓的情況,受迫性違規情況下的證據保存!
我的作法就是如此,請做為參考!
防守資料夾就是我的保存證據!(受迫性違規證據留檔)

之前檢舉同一台機車停在同一個身障機車停車格,
一個月內好像七次還八次吧,全部製單,一張1200元而已。
從此以後就沒有看過那台機車了。
話說那格超多一般機車會違停的,畢竟是在連鎖火鍋店前面嘛。
那一陣子我只要經過那格身障停車格,看到上面有一般機車違停,
我就打110或是自己錄影檢舉。
上次經過那邊特地待了一下看警察到底怎麼處理,可能檢舉多了,電話打多了,
警察一來也不驅離,直接就拍照了。
最近經過,就比較少看到有一般機車停在那格身障車位了。
警方只要提高執法強度,一來就直接舉發而非只有驅離,自然就可以降低執法頻率。
風聲自然會傳出去,違停就會減少。
如果每次來都是作作樣子驅離不舉發,就不要怪民眾一直報警或自力救濟拍照檢舉。
最後還是累到自己。
再來我告訴你,當出現一台違停的時候不處理,後面就會越來越多跟著做,
到最後就一發不可收拾。

當第一台開始停,其他人就會跟著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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