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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民眾檢舉,但是還是不懂為什麼違規? 汐止高架北上 違規使用路肩


The Revenant wrote:
前後仔細再看過資料一次,發現當初筆者不小心將國道3號寫成國道1號,因影片中有距離大溪交流道4公里之指示牌。
故該路段為第六公路警察大隊之管轄範圍,並由其回覆。
造成些許困擾,深感抱歉…


原來是不小心寫錯了呀,哈哈

沒關係,有訂正澄清說明就好了

要不然讓搞不清楚狀況的人,還以為第6大隊去承辦國道1號案件很正常,

那就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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