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shouldreborn wrote:也許,是真的怨念。...母親確實有點疑問,但若小孩子沒站出來,以您原來敘述,您不會就擠過去?.....(恕刪) 真的不會想過去. 個人喜歡保留一個安全空間給自己, 也會給予別人相對的安全空間. 就算小朋友有讓, 個人認為安全空間是不足的, 故也不會過去. 人生很長, 不需要搶這個30秒.會寫這個, 只是認為行人雖然有路權, 但也無須無限上綱, 特別伸張自己的權益, 尤其是用他女兒的性命.....
Black Ocean wrote:對某些人來說真的很...(恕刪) 人行道算什麼? 大樓下的騎樓呼嘯而過的應該常看到吧? 每次都在想說如果我離開店家時玻璃門往外推,剛好有人騎車經過撞上,那錯是算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