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jrbxcot wrote:政府死要錢.酒駕唯一死刑很困難嗎?(警惕準備酒駕的人.開車被抓到會判死刑)...(恕刪) 人類的現在 廢死派勢力 算很龐大很強勢...不會比 最愛 立一堆法 向菸族 藉勢勒徵財物 的 反菸勢力 還小..立法在民... 屬於民意的立法委員 不太可能通過這種死刑..
我們可不可以不要什麼都學日本阿....連坐法我也不是很贊成通常會酒駕的人,是不聽勸的所以連坐法功效不大酒駕為什麼不罰重一點?為什麼只要罰錢?我認為抓到就先關上一個月再抓到直接關上半年~這樣比罰錢更有效然後只要酒駕,關出來後每個月都必須到法院上一天交通安全課不用太久,只要連續兩年就好~我想酒駕被關,出來後每個月還要上課這樣我就不相信還有人想要酒駕?????
如果這樣都該「連坐罰」那賣酒的人,不應該「連坐」嗎?那父母沒教好,不應該「連坐」嗎?那賣車的車商,不應該「連坐」嗎?如果上述這些人,沒有責任必須連坐那乘客有何理由需要連坐?同事下班邀請通乘,還要先去搞清楚他有沒有喝酒?當然如果喝的爛醉是很容易看出來,我相信你也不會笨到敢上車,但如果只是喝二瓶啤酒根本不太容易看出來,不就變成誤上賊車?說實在的這是怎樣的法律?根本就是鬼打牆
酒駕真的是不好的行為支持對酒駕者實施重刑但在台灣民主社會,採連座法 個人是覺得不是很妥當拆開酒駕者跟乘客的責任酒駕明知行為不合法但卻要駕車 這已觸法乘客明知駕駛有喝酒卻沒去阻止,而被受罰....這點爭議很大例如你家有精神病患,但他卻出去鬧事了,家人也要連座?性侵犯再犯...周遭朋友,甚至家人沒去阻止,也要受罰?朋友在臉書PO文要去殺人,臉書的好友都沒去阻止,也要受罰?你去五金行買了一把刀,去殺了人,五金行也要連座受罰?一事歸一事當事者犯罪本來就應該受罰但旁觀者無所為也要受罰,我是覺得這點爭議真的很大,在民主社會不應該有這樣的條文出現加強對酒駕的刑責,這可以有阻嚇的效果但多增加酒駕者的回家便利性,例如酒吧/燒烤...強制收取回家費用讓喝酒的人可以喝的開心也能安全回家,降低酒駕的機率,也是一種輔助的方法
連坐法不好?那就要喝酒請指定一個駕駛不喝酒,不然就不要喝酒,有很難嗎?不然一起搭計程車回家,沒人強迫你喝酒,沒錢請計程車那就不要喝酒,酒駕自己撞死沒關係,大家會放鞭炮,但是酒駕往往撞死的是別人,這種東西是害別人家庭破碎
Moreio wrote:例如你家有精神病患,但他卻出去鬧事了,家人也要連座?性侵犯再犯...周遭朋友,甚至家人沒去阻止,也要受罰?朋友在臉書PO文要去殺人,臉書的好友都沒去阻止,也要受罰?你去五金行買了一把刀,去殺了人,五金行也要連座受罰? 範圍不一樣啊酒駕連坐僅限定同車內的乘客車子內屬於私人領地本來就有義務阻止酒駕就像是你朋友在車子裡要拿刀刺人不阻止的話視同協同犯罪很合理吧精神病患出去鬧事家人管不好,連坐也是應該就像是棄養小孩的父母為什麼要受罰一樣精神病患本來就不是正常人沒有自理能力,誰放出去的誰就要受罰阿性侵犯再犯,那就跟家人無關了他侵犯別人的地方若是自己家裡,那家人該罰若是外面,家人能力不及,當然不該罰冷眼旁觀而無罪,確實,有時候不想惹上麻煩,看到別人有麻煩,大多數人都選擇迴避直接離開見義勇為的永遠就是幾隻,然後事後上個新聞大家捧讚,問題是社會上有那麼多人為什麼見義勇為的永遠都是少數中的少數?是不是也因為如此,使得我們的社會環境面臨更多潛在危險?Moreio wrote:在民主社會不應該有這樣的條文出現 台灣就是太民主了,民主到犯罪都覺得無所謂回到酒駕連坐罰,該連坐的更是政府就是因為罰責輕,酒駕撞死人的案件才沒有越來越少反正錢多交保了事,賠錢了事所以人命就這麼的不值嗎?為什麼台灣不廢除死刑為什麼要有嚇阻就是要人怕才有實質效果現實世界不是理想鄉有人的存在就不可能存在沒有惡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