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騎124cc摩托車行駛高速公路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四項, 處罰3000~6000元(再依統一裁罰規定辦理, 還有警察開單的內容, 警察有時都會亂寫, 甚至寫慢車, 慢車是3000元)!
米咖 wrote:到現在已經超過四年的行駛經驗了, 這幾年陸續購買的摩托車都試過高速公路, 包括一台YAMAHA TRICITY 125摩托車也試駕幾次高速公路!昨天我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上電台受訪時, 我也在廣播節目中透露我已經累計四年高速公路摩托車經驗,...(恕刪) 不曉得公部門有沒有接受您這所謂的"數據"?經驗的累績是每天的,不是斷斷續續的,若依您所述,那飛行員每天辛辛苦苦拿命換來的飛行時數又是算甚麼?
a22511909 wrote:如果從中線摔到內線...(恕刪) 他從頭到尾就在裝傻話都說得這麼白了沒人關心重機騎士的安全我們只擔心自己的安全重機族群只要保證自己除了權益之外,還會負擔義務不是爽的時候自己爽,出事的時候,死也要抓交替那沒人有意見安全距離?呵呵呵呵
本人自從2011年11月左右開始試駕高速公路, 到現在已經超過四年的行駛經驗了, 這幾年陸續購買的學步車都試過高速公路, 包括一台YAMAHA TRICITY 125學步車也試駕幾次高速公路!昨天我與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理事長上電台受訪時, 我也在廣播節目中透露我已經累計四年高速公路學步車經驗, 同時也順便談及一般學步車路權, 明白表示應該取消禁行學步車, 還有為花東學步車公民表示憤怒, 政府為了讓公民更安全蓋了兩條安全的公路(蘇花改與南迴改), 但居然限制學步車不能行駛, 叫學步車去跟危險車輛行駛舊公路, 世界上怎會有這種政府?
大型重機,機車,腳踏車.差異在哪? 什麼禁止大重上國道,除了藉口還是藉口.重機是世界級工藝學,他出生環境無比嚴謹,能克服困難道路重重艱鉅。速可達生活用,出生沒有任何機動性,完全的都會小車,想要放便生活買就對了,腳踏車!!我一定要買一台,跟本好物!超環保,續動力吃體力,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