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xpopo1688 wrote:當兩車發生"追撞"時,官方的習慣用語就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影片上有指出...機車"跟車太近"...跟小貨車"轉彎沒打轉向燈"
難道你認為...機車的"未保持安全距離"....是正確的嗎?????
但是這個說法,不適用於本影片中的情況。
由於有影片,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位於右側的小貨車迴轉,行駛到了機車直行的車道,機車騎士根本無路可閃,所以人車倒地....也幸好騎士有安全帽的保護,才倖免於難。
對於有明顯證據的車禍(有影片),竟然在此還會有不同的聲音

在此也為11/12因FREECA違規迴轉而喪命的騎士默哀!

wedwork wrote:
當兩車發生"追撞"時...(恕刪)
請看清楚影片好嗎??
地上有劃線證明是兩個不同車道嘛????
你有去過大陸嘛????你不知道大陸的車道都是比台灣還寬廣的嗎????
你了解大陸開車還有騎車的習性嘛??????
你了解當地的法律嘛?????
影片地點是大陸耶...不是台灣....搞清楚好嗎???
又是一個重機親衛隊...阿..不是...是兩個親衛隊跳出來做嘴砲了.....
在同車道後車撞前車的狀況...我真的不知道除了"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情況....還有哪些事情可以發生的?????
尤其是影片中機車速度慢的情況下還會出事情.........
還有...別跟我說影片中的小貨車違規迴轉.......
說給對岸的當地同事知道.....還被笑我們台灣人的無知和幼稚.........
orea2007 wrote:
沒辦法
這是智障法規的限制
內側車道都禁行機車
且三不無時都有相機等著你
如果機車可以走內側車道
誰願意在外側擠來擠去
話也不能完全這樣講
在只有兩線道的情況下,內側車道一般不太可能是禁行機車
在三線道的情況下,最內側車道或有可能禁行機車,但是中間車道絕對是可以機車行駛的
就是有很多機車駕駛人,不管前面大老遠已經靠在外側車道的其他機車、汽車已經打方向燈要右轉了
硬是要鑽,硬是要從右側超車
講坦白一點,一般汽車有後照鏡都覺得那個位置是死角了
何況一般機車的後照鏡要看到後面的角度是比汽車更窄小
很多意外就是這樣發生的
我不偏袒汽機車哪一方,因為我兩者都使用
一句轉彎車讓直行車,或許可以逞一時之快,或許可以上法庭有用
但是萬一一旦發生無法挽回的事,對方賠錢坐牢又如何?
苦主都已經去陪唐三藏了
所謂人爭一口氣,佛爭一炷香
萬一爭從一口氣爭到升級成佛改爭一炷香~就算是修成正果也會後悔莫及~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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