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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客運_綠13_公館硬切逼車

這種文根本沒啥好討論的 根本就是大車欺負小車

如果今天換做是砂石車 公車敢這樣超?

機車雖慢但既然公車要靠站 那就有耐心點在後面慢慢靠右啊 急啥?

wetty wrote:
『公車』不是『公務車』...ex 警車、消防車、救護車
即使是公務車,也只有執行緊急勤務時,才有優先權

真理之手 wrote:
公車管理主要還是由各縣市交通局負責
就這個觀點上 他已經是個半官職的單位了
跟其他私人管理的遊覽車有別
所我還是認為這問題依舊是公對私

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半官職』?

公車,既非『公務車』,更不是執行緊急勤務...

非專用道,公車,就是和其他車輛,遵守同樣的交通規則

同車道內,就是前車優先;超車,請依規定來

wetty wrote:
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恕刪)


公車你居然用一般車輛表示

兩者性質根本不同好嗎

公車必須行駛在固定路線 而且列屬於大眾運輸系統

管理單位也是公家機關

在這樣條件之下 你居然說他是一般車輛

如果照妳所說的非官職 就不是執勤公務

那義交就不能指揮交通啦

學校上下學的導護媽媽也是違規啊

重點不是在於身份 而是他本身的性質

是否服務大眾 還是私人利益
真理之手 wrote:
公車必須行駛在固定路線 而且列屬於大眾運輸系統
管理單位也是公家機關
在這樣條件之下 你居然說他是一般車輛

我沒有說公車是一般車輛,是你說的

我說的是:公車,不是『公務車』

台灣所有合法掛牌的車輛,都受監理單位(公家機關)管理

公車和其他車輛,遵守的交通規則,都是同一本
真理之手 wrote:
重點不是在於身份 而是他本身的性質
是否服務大眾 還是私人利益

台灣,還有純官股的客運公司嗎?服務大眾?私人利益?
Borealis wrote:
公車司機的行為是結果,這結果是錯的,影響到了騎士的安全,我們認真的批評他。
騎士的行為是原因,我不認為他是對的,但我也不會去逼他車,只能默默忍受
一件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原因竟然歸咎於守法被害者的道德不足???
相同的情況,你雖然心中不悅但是默默忍受,公車司機卻選擇危及他人生命的行為。而且,樓主右側還有一條車道,公車根本有充裕的時間、空間從樓主的後方變換車道。
所以騎士騎的慢不是這件事情的原因,只是公車司機惡意撇車的藉口。

再者,一件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原因竟然歸咎於守法被害者的道德不足,這不就是在檢討被害者???
Borealis wrote:
再舉個類似的例子,10公里長雙向單車道中間雙黃線的山路,前車一路20開路中間散步看風景,
你是後車你要沿路開20跟車10公里嗎?還是成為各位口中不守法的用路人跨雙黃線超車?
這種例子與樓主的狀況不同。看看影片,從公車出現的1:22開始,公車車頭的右方向燈只閃了兩次,還是樓主已經到了公車後門才閃第一下;甚至,看不到公車車尾的右方向燈亮過......這是超車還是惡意撇車,大家心裡有數。或是這才是大家心中合理的超車方式???
回到你的問題,這種情況下我懷疑前車就是要逼後車雙黃線超車,然後檢舉。我會在有空地的地方閃他大燈再超車,沒必要跟自己荷包過不去。
Borealis wrote:
請問對出門逼人車就是爽的人跟捷運砍人的鄭捷有何防治的辦法?
1.槍斃這一個鄭捷無法阻止下一個鄭捷出現,因為他的心理狀況是有問題的,但是可以防止這一個鄭捷繼續危害社會,保護無辜的人。
2.重罰這一個逼車的駕駛無法保證明天起大家不再逼車,但是讓大家知道逼車會被重罰,下次轉動方向盤之前就會多一分考慮,保護無辜的人......重罰酒駕不就是如此。
真理之手 wrote:
公車必須行駛在固定路線 而且列屬於大眾運輸系統
正因為公車是大眾運輸系統而且車體龐大,公車司機更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影片中這種先轉方向盤再打方向燈的行為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iijima_ai wrote:
正因為公車是大眾運輸...(恕刪)

我從來就沒有說公車可以這樣開

但是我也重申 所有私家車的路權順序絕對沒有比公車來的優先

如果杖著自己有優先路權 所以可以公然的妨礙公車

那還真不知道 公車有何存在意義


wetty wrote:
我沒有說公車是一般...(恕刪)


就算是公務車 在非值勤時段 照樣要遵守交通規定

再說 雖然是非純官股 但是還是有官股的成分在

各縣市公車運輸系統

再轉民營前也都是公家把關

依舊無法抹滅他曾經是公務車的關係


真理之手 wrote:
請問當機車貼在公車...(恕刪)


你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

是否公車司機無論於公於私都可不顧法規和安全照自己的想法駕駛

即使像今天影片中這樣危險的逼車剪線行為你也是認為他一切合法?

ppopp747 wrote:
你還是沒回答我的問題...(恕刪)


公開說法 公車的確是不能這樣開

但是我個人看法 機車自找的 活該

換個方式問

如果合法就可以公然妨礙公車嗎?

機車走慢車道合不合法? 合法

但是因為可以合法走慢車道 然後剛好又在公車的旁邊

遇到公車 準備靠站 你機車既不加速駛離 也不減速禮讓

然後公車準備切去公車站的時候 造成你們認為的逼車時

請問有人去怪罪他們嗎?


當公車準備出站 已經離很遠就看到公車閃方向燈了

很多車輛依舊不減速 直接從公車左側可以說就算吃兩車道也要超過去的時候

請問有人去怪罪他們嗎?

以為合法 就自顧自的逛大街 連已經妨礙到人也不自知

這種人難道就安全?


真理之手 wrote:
各縣市公車運輸系統
再轉民營前也都是公家把關
依舊無法抹滅他曾經是公務車的關係

真理之手網友,堅持『公車=公務車』
只好給您拍拍手,好棒棒!
真理之手 wrote:
就算是公務車 在非值勤時段 照樣要遵守交通規定

就算是公務車,也只有緊急勤務,才有優先權
真理之手 wrote:
那還真不知道 公車有何存在意義

我沒有否定公車的意義,我是要求:大家都要守法,照規矩來
真理之手 wrote:
當公車準備出站 已經離很遠就看到公車閃方向燈了
很多車輛依舊不減速 直接從公車左側可以說就算吃兩車道也要超過去的時候

前面提過了,可以學新加坡:1. 訂定明規則,外側車道需禮讓公車出站,2.沒有禁行機車


wetty wrote:
真理之手網友,堅持...(恕刪)


新加坡機車有比台灣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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