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iju0210 wrote:
個人認為就算去詢問那些相關單位或者乾脆去問法官
其實都不如增加個人的人文素養來的重要
為什麼會這樣講 以下幾點
第一點 為什麼爭論
因為大家各持己見
因為每個人都有的主觀因素
因為我常常占用超車道或超速
以我主觀來說 我不想看到占用超車道
也不想看到在超車道上超速
但是我想我如果常常看到某一個
我一定不常看到另一個
這平衡點才是我們要思考的!!
第二點 爭論點的對錯
兩個都是錯的 為什麼要爭第一?
今天說到可以長時間占用超車道贏了
對你有什麼好處?
今天說可以在超車道超速狂飆的贏了
你又有什麼好處?
第三點 為什麼不互讓一步
今天開始上國道開始勉勵自己
不長時間占用超車道
不在超車道上超速or飆車
如果親朋好友開在國道上也提醒他一下
第四點 持續推廣與遵守
如果大家都有良好的人文素養
要像日本德國的高速公路
也不是太遙遠的距離了
當然台灣的政府也要繼續加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