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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的車禍11月25號更新 請各位用路人小心三寶(被撞99%要賠錢)司法已死。媒體如要取材歡迎自取

沒有爬文者..請不要主觀的判斷我的回文..謝謝

你的羅輯怪~你開車小心,騎機車的不管有沒有守交通規則都去撞開車的你,我想你會賠死啊~ 你弟給被撞賠人家, 迴轉 跟 直行 差很多耶~
請參考
最高法院七十年台上字第六九六三號:「汽車駕駛人應可信賴參與交通行為之對方,亦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相互為遵守交通秩序之適當行為,而無考慮對方會有偶發的違反交通規則之不當行為之義務」。

個人認為版大責任較小,對方是違規逆向又跨越雙黃線過來的,簡直是自殺式騎車法

大車和小車碰撞,這個案子,你只要負責道義上的責任就好了

你的車輛一樣可以向對方索賠,兩兩損失扣一扣,剩下的就多賠少囉!
LouLo Design Center

天之驕子之天秤 wrote:
你的羅輯怪~你開車小...(恕刪)


不是我邏輯怪...上述後來又再討論的是:樓主是不是可以完全的免責,過失傷害會不會成立
*這一點上 請爬滿樓的文OK

因為檢察官也認為樓主有疏失,我自身的看法判斷樓主有未注意事項
所以才討論到臨車的走法以及駕駛者的視野角度問題

現在只要檢方認定有未注意疏失,那麼就會有責..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這不是在討論對錯的問題,而且 對錯根本不用討論(除非偏激者)

這樣懂了嗎?
法官:這裡沒我的事了吧,下去領便當囉!

yanyu_911 wrote:
現在只要檢方認定有未注意疏失,那麼就會有責..過失傷害就會成立
若是因為未注意造成傷害的話,所以判過失傷害,恩~好吧。

但是,應該要先討論樓主是否有能力注意吧?
事故前,對方摩托車左轉前是否有達成告知轉向的行為?(打方向燈?)
從影片看來,似乎是沒有。既然沒有~那為什麼樓主還要注意已經行駛過半路口的左側呢?

且從影片看來
似乎是機車未打方向燈並未讓直行車,並且從汽車左後方違規雙黃線超前行駛至汽車前方遭撞擊。

以上,倘若他轉向未打方向燈,代表樓主事先並不知道他要左轉。
既然一開始就不知道他要左轉了,加上之後違規機車從幾乎逆向的車道中切雙黃線至汽車前方。

老實說,我真不知道樓主有甚麼過失?畢竟他行駛在他正確的路權,也注意了他該注意的正前方。
xyz010830 wrote:
老實說,我真不知道樓主有甚麼過失?)


現在討論這...其實已經是飯後話題了,因為如果檢方執意認為有過失,就一定會起訴

*我上面的語句有漏失處:
原句:現在只要檢方認定有未注意疏失,那麼就會有責..過失傷害就會成立(這裡指的是會起訴,並不是最終判決)

還是忍不住回應一下,
請各位平心靜氣看待這間意外車禍,畢竟機車車主受傷,受傷程度如何?不知!樓主沒提到
檢察官認定是意外車禍也受理了,請注意看機車車主在路口等很久了

有些網友還形容是"助跑姐.撲壘伯.跳跳哥",請你去跟檢察官爭辯,

汽(機)車都繳了強制險,雙方都可以提出理賠,提告只是過程,爭取最大理賠金額

中華民國車禍權益保障協會 | car995.com.tw
http://car995.com.tw/

你去告他假車禍詐財
hn705782 wrote:
https://ww...(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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