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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友請注意,五楊有祕錄怪客,專門引誘違規後錄下檢舉

雞丁0725 wrote:
但我比較想討論的是這種唯恐天下不亂,狹正義之名行齷齪之實的小人,其目的完完全全不是為了嚇阻而是為了事後的"替天行道"而洋洋得意。試問這樣的心態與行為有任何幫助社會的意義在嗎?其立意之出發點又該如何解釋?...(恕刪)



樓主被開單, 也在網路上貼文, 現在很多人也知道這件事, 大家經過那個路段(起碼那個路段)會注意不要違規.
你認為對交通秩序有沒有幫助(當然, 對平常就東鑽西鑽的人很沒有幫助)?


"狹正義之名行齷齪之實的小人,其目的完完全全不是為了嚇阻而是為了事後的"替天行道"而洋洋得意"

不然警察開單或是民眾檢舉還必須聲淚俱下的感嘆交通亂象?

被開單當然會不甘心, 但是鼻子摸摸就乖乖去交錢...有這麼難嗎?


如果有人自己違規却還反過來指責"唯恐天下不亂", 到底是誰"唯恐天下不亂"?

stephenliang wrote:
樓主被開單, 也在網...(恕刪)


"樓主被開單, 也在網路上貼文, 現在很多人也知道這件事, 大家經過那個路段(起碼那個路段)會注意不要違規.
你認為對交通秩序有沒有幫助(當然, 對平常就東鑽西鑽的人很沒有幫助)? "




如果你硬是要扯的話...如果今天是這位舉發者跳出來宣布說:大家小心喔!!!我會在這個地段出沒並且挑釁你們,小心不要違規不然會被我拍下來喔嘿嘿嘿!!!
這樣如果達到警惕的作用那才是符合你聲稱的"對交通秩序之幫助"
但今天如果樓主不PO上來也不會有人知道,又何來的這位檢舉者對"交通秩序之幫助"呢???
你的邏輯頗可愛







"不然警察開單或是民眾檢舉還必須聲淚俱下的感嘆交通亂象?

被開單當然會不甘心, 但是鼻子摸摸就乖乖去交錢...有這麼難嗎?"




被罰就被罰沒有人說要耍賴不繳錢啊嬸嬸...

前面已經說過了,對於蓄意違規擾亂社會秩序的人,舉發檢舉(自然情況下"發現"有人違規於是舉發)警之以法我真的是舉雙手贊成因為我也幹過一樣的事情.
我所要討論的是,聽清楚,我今天所要討論的是: 如果真如樓主所說,有人用這樣蓄意挑釁的方式迫使他人違規而後檢舉(這時一大堆正義魔人又會自以為抓到語病然後高潮的說: 你可以不要違規啊誰要你違規?)
恩,沒錯,是樓主忍不住違規所以他被罰也無話可說,且很幸運的當時沒有造成任何交通事故與意外,感謝老天保佑.那如果今天很不幸地造成了意外呢?你有想過這個問題嗎?抑或是這樣"特殊"的檢舉者有想過或是在意過這樣的問題嗎?違規者自然是要為意外負責,試問,這位蓄意挑釁的檢舉者樂見這樣的結果嗎?完全沒有連帶責任完全不會受良心的譴責嗎?如果當時沒有這位仁兄的逼迫與挑釁,我相信樓主有很大的機會是不需要違規,且有更大的機率不會發生任何意外事故,那麼這樣比較起來一者是迫使他人違規並且檢舉,另一者是在自然情況下"發現"他人違規於是檢舉,試問哪一種行為較能與現下的社會正義相為呼應?

我沒有要護航違規者,也相信這裡沒有任何人願意護航違規者;民主法治國家本就該敢做敢當,檢舉的立意是為了讓人警惕且不再以身試法,且出發點本應有助於維護社會正義.

再說一次,我舉雙手贊成正正當當的檢舉行為(自然情況下"發現"有人違規於是舉發),但是這樣"特殊"的檢舉方式已經扭曲了原本的立意,已經不再是用來警惕他人,而是我前文所提到的:唯恐天下不亂,特為不齒.

雞丁0725 wrote:
再說一次,我舉雙手贊成正正當當的檢舉行為(自然情況下發現有人違規於是舉發),但是這樣"特殊"的檢舉方式已經扭曲了原本的立意,已經不再是用來警惕他人,而是我前文所提到的:唯恐天下不亂,特為不齒.
...(恕刪)


你的觀點我贊同

但目前為止都只有樓主單方面的文字描述,熟是熟非還未可知.

雞丁0725 wrote:
我所要討論的是,聽清楚,我今天所要討論的是: 如果真如樓主所說,有人用這樣蓄意挑釁的方式迫使他人違規而後檢舉(這時一大堆正義魔人又會自以為抓到語病然後高潮的說: 你可以不要違規啊誰要你違規?)...(恕刪)


"蓄意挑釁的方式迫使他人違規"

你還是一樣的邏輯, 違規是別人害的, 不是嗎?

如果真的有人危險駕駛迫使你必須閃到其他路線, 那又是另外一件事, 應該去申訴, 而不是在這裡說自己違規是真, 檢舉的人也是唯恐天下不亂.

stephenliang wrote:
"蓄意挑釁的方式迫使...(恕刪)






你的理解跟閱讀能力實在是......天啊......

最後一次講了不想再多費唇舌...能理解多理解少就看你了...




不是說違規是別人害的...違規就是違規該罰沒有什麼好說...不用也不需要更沒有權力怪別人(已經講了很多次實在是講到很累...)

我想討論的是這種"特異"的舉發行為,有別於"在自然狀況發現違規者於是進行舉發",其目的是如果是引誘人犯錯而不是防止人犯錯的話,是否與現下的社會正義不甚相符?不僅沒有對社會帶來幫助,甚至是會提高很多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如果別人好端端地開車你為什麼要去增加他有可能違規的機率?為什麼?為什麼?
罰錢事小,萬一出了事情怎麼辦?違規者要負責,這種特異的舉發者不用負責嗎?不會受到良心譴責嗎?(不要再跟我說沒有人要你違規是你自己把持不住或者是又指控我怪別人引誘迫使犯錯...真的講的很累...)

以上

我完全沒有要強詞奪理與狡辯,講實在在這裡講贏也不會對我任何好處,只是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客觀地看待事情,這也是目前台灣社會最需要改進的民粹與鄉愿
違規就沒啥好說的吧?

你總不能看到路上有正妹露事業線
就說她誘惑你...所以你把她KO了吧...

雞丁0725 wrote:
我想討論的是這種"特異"的舉發行為,有別於"在自然狀況下發現違規者於是進行舉發",其目的是如果是引誘人犯錯而不是防止人犯錯的話,是否與現下的社會正義不甚相符?不僅沒有對社會帶來幫助,甚至是會提高很多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如果別人好端端地開車你為什麼要去增加他有可能違規的機率?為什麼?為什麼?...(恕刪)


你已經預設立場樓主所說的一切為真, 檢舉他的人就是"祕錄怪客,專門引誘違規後錄下檢舉".
事實上真是如此嗎? 又或者說, 樓主說這樣的話是有何依據?

不要把焦點放在別人檢舉的意圖, 那沒有意義, 你有辦法指控一個人蓄意希望要讓你違規嗎(而且他還不違法)?



還是謝謝大家指教,在此也回覆一些關心此事的網友

1. 收第一張罰單時便已去函要求完整影片,但至今無下文(公務機關是比較忙的),也因此讓我懷疑此檢舉人的用心,居然在國道一隊牛步的回覆後繼續檢舉30秒內影片的第二項違規(a.牠很有心地把這件事記這麼久 b.隨附圖片中的讀秒可判別出時間 c.圖片可以看出牠超車跟上來追我)

2. 檢舉別人是很容易的,但鏡頭後的自己呢?

3. 違規一定是自己的錯,我沒逃避,請那幾位前輩不必太苛責
在此分享個狀況...
等待左轉時跟著前車已跨越停車白線,左轉燈亮前車不走,直至變燈前他來個回轉
這時我們該闖過去還是倒車呢?
兩個多月後接到個跨越停車線的照片罰單,該怎麼舉證?該怎麼申訴?

4. 繳罰單不難,但對討生活的人來說,也不是件輕鬆的事
當然,違規要認,但如果被惡意找麻煩,這錢會繳得很不是滋味

就愛亂花錢

erictu wrote:
居然在國道一隊牛步的回覆後繼續檢舉30秒內影片的第二項違規(a.牠很有心地把這件事記這麼久 b.隨附圖片中的讀秒可判別出時間 c.圖片可以看出牠超車跟上來追我)...(恕刪)


'牠'超車跟上來追我

既然也覺得自己違規是事實, 也就放下吧, 何苦呢?
這倒沒錯.有時後行車記錄器後面的自己是不是也違規了...
反正還是一句話,不要因為別人都錯就跟著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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