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台灣的高速公路,是有限制最高行車速度,內側車道僅提供以最高速限行車及超車用,而非飊車專用車道,總是有人以為檔到他高速飊車就是龜車,這也未免欠公道.而那肇事神車駕駛,疑似超速行車而遇見有警方在路肩觀望,自己一時慌張急剎車而失控,而又未繫安全帶,致因此而斷送生命.esp,esc..等安全配備,只是在輔助駕駛人行車,而非萬能保證,駕駛人本身就不守法行車,再多的安全輔助配備亦枉然,別再以為esp是絕對安全,那超跑,雙B,不也是常發生意外事故,撞的一踏糊塗,甚至變火燒車,車輛駕駛人才是主宰,要懂的量力而為適可而止,更何況開的又是神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