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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高速公路內線車速應該多少?


其實...如果惹錯人..不小心閃了凶神惡煞大燈...

下場應該不會比擋了凶神惡煞的路好...

要讓要超 要叭要閃~~ 但憑一心~~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不是說不用遵守法律) , 但駕駛人的心態和觀念最重要 !

難道說你平常行駛在一般道路 , 右轉或左轉 , 你保證你都沒壓到白線 ??

路況不佳下 , 你都沒壓過中間雙白線或雙黃線 ?

所以說 , 假設內車道你以最高速限行駛 , 如果後方有比你更快的車 , 為了交通順暢 , 為何不切到中間車道 ?

交通的順暢 , 如果單靠法律 , 不靠駕駛人的公德心 , 那再怎樣規定都是沒用的 !

wangch wrote:
三、 綜上說明,若該...(恕刪)


會被閃十之八九都是速度過慢,內線和第二車道一樣速度才會讓內線的後車閃燈,不然照常理一定是切換車道直接超車了
我常開國道,在國道上遇過太多次內線車檔在前面而我的表速100不到的情況,問題在於表速和實際速度的誤差要怎麼判斷?到底是誰快誰慢?
實在無法理解在可能的情況下讓道是會怎樣...
其實真的是很無聊,爭這贏了會怎樣?
最多就是你在內線檔後面的車檔很爽,然後自認自己已經以最高速限行駛於法不需讓道,
遇到修養差一點的在心理問候你祖宗,遇到修養更差一點的等等就逼你車,遇到流氓搞不好真像另一討論說的要七天後才回家...
有任何實質幫助嗎?講句實話這種駕駛觀念實在很容易令自己和家人身陷危險
powerkk wrote:
會被閃十之八九都是速...(恕刪)



閃到流氓也有可能七天後回家~~ SO... 自己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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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phoon941 wrote:
為什麼要讓開?都已經...(恕刪)

樓上的大大已經說了"在法律上是不需要禮讓沒錯,而法律只不過是道德的底限罷了"

你所謂的最高速限是多少?
紅牌寫100,你就開100?
開101-110的比比皆是,他們也是合法的,

carasha wrote: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恕刪)


沒錯。我也認為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駕駛道德才是最重要的。
佔用內側車道,勢必使得超車車輛必須由中線超車,在這情況下,有時會發生兩道同時轉入同一車道的情形(內外車道同時轉入中線車道),尤其當兩車平行時非常危險。
所以,我認為不管你是開任何一車道,只要發現你的行駛線道上有人比你快,在許可的情況下,應該往右切一道,除非你已經開在最外側車道了。
有次北上林口上坡路段,看到一部小車用 7X 公理爬在內線,實在真想跟他說,去外線讓卡車頂上去可能還比較快。要開內線,麻煩踩一下油門,不想踩油門的,請開外線。
wacow5119 wrote:
沒錯。我也認為法律是...(恕刪)


真是無聊耶,蓋到19樓了~

有車比妳快,妳管他超不超速,可以的話就讓一下會怎樣!

況且人家也許真的沒有超速~~

任何儀錶都會有誤差,給別人一點空間,也給自己一點空間!

也許哪天妳也需要別人給妳空間!

大家互相嘛!


國產車的表,快樂到什麼程度??

我在別的大樓提過,就再提一次:

我以同一台GPS,在同路段測量家裡三台車子的速度表,

在時速100km/h時誤差最多可以高達12km/h~~

12km/h的速度沒差嗎?

假設一台一般家庭房車的長度算4.8m好了,

只要不到5秒鐘就可以完全超過,

即使誤差3~5km/h也是十幾秒就可以超過,

所以很多人不把儀錶的誤差考慮進來,

都不知道這小小的誤差,

對後方來車的感受有多深,

12km/h的速度差,

後方車可是以每秒3.3公尺的速度接近前車,

即使速度差只有4~5km/h,

後車也會以每秒1公尺多的速度接近前車,

所以真的不要覺得後面比妳快就是超速,

即使只是這麼小的速度差,

接近的速度都是如此之快,

所以,就讓一下吧!!

我真的不懂,讓路為什麼有這麼難??

駕駛在路上,禮讓這是基本道德吧!!!!
影片在這裡

大家看一段雙十節那天拍的!
地點是北上台中系統路段,到后里收費站進站前,
一開始我的速度大約在110km/h左右,
當時車流也不算大,我也沒超速,
卻得要這樣左閃又閃的,
開啟來真的很不舒服,
奉勸大家,上高速公路,拜託速度維持一定水準,
大家看看那台藍色的EURO STAR,應該只有80km/h左右,應該去最外線的!
以驚人的速度接近,真的不是慢就安全~~
還有那台白色TEANA,我就當他儀錶誤差吧!
不過超過他之後前方一片海闊天空,至少一公里沒半台車,
道路的利用效率,就這麼浪費了~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駕駛道德才是最重要的"

我非常贊成

重點是,當後車連法律最後一道防線都守不住時,有何資格請前車讓道?

我贊成後車在不超速的情形下(不用管前車的表速,看你自己的表速就行),閃燈或按喇叭請前車讓道

如果你已超速(看你自己的表速就行),很抱歉,前車沒有義務讓道,請自憑本事超車

感謝.
wangch wrote: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駕駛道德才是最重要的"

我非常贊成

重點是,當後車連法律最後一道防線都守不住時,有何資格請前車讓道?

我贊成後車在不超速的情形下(不用管前車的表速,看你自己的表速就行),閃燈或按喇叭請前車讓道

如果你已超速(看你自己的表速就行),很抱歉,前車沒有義務讓道,請自憑本事超車

感謝.


您的說法已經讓人很明顯的了解了

您發過的文章內您就可以最高速限+10KM了

憑什麼別人不能110+10KM請您這110KM的路隊長讓道

客觀的說法就是"自私"

希望您可以永遠的做好您的"110KM路隊長"

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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