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車駕駛事後是否可以這樣說:當黑車駕駛拿起球棒鍘本車之前擋玻璃時,本人已經被嚇到心神喪失、不知所以然,雖然直覺想儘速駛離現場,但本人心身因被黑車駕駛所為驚嚇過度,導致踩油門、煞車、前進、後退的知覺功能均已完全瞬間喪失了!
其實他撞了那麼多下,想要逃避責任有點牽強若一開始他就直接尖叫,油門前進撞下去,這理由說得過去,但是要撞哪邊就要好好研究一下了最多倒車一次,前方撞到、倒車要趕快逃走沒注意後面,假如黑車駕駛在後就倒車撞下去頂多兩次機會可以當藉口不過也不錯,拿球棒就是撞下去就對了
壞人拿刀棍衝向警察,警察難道要等被砍了打了才會開槍嗎?開槍打壞人會有罪嗎?人民同樣面對惡徒拿刀棍攻擊威脅時卻不能先動手反擊,警察先開槍攻擊嫌犯無罪則,人民要先動手反擊,或就算被攻擊之後再反擊對方成傷,到最後都會變成互告傷害。台灣的法律,真的是對壞人比較好,好人一定吃虧。
南無水蜜桃 wrote:正常速度版(恕刪) 這樓到目前為止,好像還沒有人注意到一點...在北部像這種兩個8+9在馬路上幹架,沒有人會想靠近可是影片中的屏東,竟還有個熱心歐巴尚敢靠上去講幾句,尤其是黑車8+9要輪到他上場打擊了,還在旁邊繼續看,打擊出去才開始摧油門烙跑,真不可思議,鄉下人真天真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