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venload wrote:真心發問一下 這停車場車道腳踏車不能走嗎?還是有柏油路的都是只限定有吃店或吃油的動力車才能走 ....於未開放自行車行駛人行道的路段,自行車依規定應在劃設之自行車專用道或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且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如有違規騎乘自行車於未開放之騎樓、人行道路段,依該條例第74條第5款規定,處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之罰鍰。所以你的觀念是非常錯誤~
開車駕駛全責沒錯!!!到底哪裡有問題!會不會開車!?撞到人還一副理所當然的!!要是我!我一定告到底!!但是我也同意某樓主~那媽媽要是我老婆也會給我唸知道已經有人走上車,要開車,還讓小朋友在那邊騎車要是我會先跟小朋友說~叫她往旁邊"較"安全處移等車過,安全的時候再玩不聽我會過去小朋友那邊,牽去旁邊"較"安全處,而不是在旁邊看~台灣三寶那麼多~自己做父母的要多注意,這樣才比較安全自己的安全自己顧比較實在
fatlee3 wrote:這個案例的女童看到車就停了肇事車出來左轉不禮讓直行車還硬切到逆向車道把停止的人撞倒您的邏輯到底在哪?(恕刪) 當這樣的言論不斷出現,你就知道台灣交通觀念及道德離先進國家多遠!
看了此地一些回文,確定台灣還處於半開化社會,以為開了車就皇帝大。下面這張照片是我刻意拍的,諸位請看,馬路不算窄,右邊有一輛大巴士開過來,路這邊有2位長者,對面有位女子推著娃娃車,都打算過馬路,可是你們有看到紅綠燈嗎?答案是沒有,我隨後跟著過馬路,根本不用左顧右看,汽車必定禮讓行人,如果是在台灣,一天不知道要撞死少人。這不是大家以為的北歐、德國或加拿大。。。這裡是東歐窮國羅馬尼亞。
Jeffery Kan wrote:根本不用左顧右看,汽車必定禮讓行人,如果是在台灣,一天不知道要撞死少人。 我推著娃娃車過馬路說真的,碰到的汽車會讓的比較多(可能是大台不好鑽),摩托車就各種角度的從你前面刷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