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kawa079 wrote:
沒錢衝去馬路狠撈一筆?
不是 沒錢衝去馬路狠撈一筆?
而是當孩子死後 他唯一能利用的價值
也只剩下錢了
Black Ocean wrote:
查無肇責當然就不起訴, 對方不服又再上訴,不上訴才撤案, 有進行法律程序就沒有吃案問題,吃案是連報案記錄都沒了才叫吃案
Black Ocean wrote:
那你走在路上被跳樓自殺的壓到受傷, 對方跳樓身亡的家屬也可以對你提告囉, 對方家屬可以說如果沒壓到你說不定還不會死, 他命都沒了,你又沒死,所以你無緣無故被告過失傷害背刑責又賠錢也是合理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