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小鼠 wrote:
你沒看我貼的判決法官(恕刪)
事實明確了法官判決不理對方的異議,就像小偷說沒偷法官一樣判決不理小偷的異議是一
樣的,這說法是合理的阿,要是對方提出有效事實證明,法官也一樣照判決不理對方的事
實證明嗎?法官都這樣辦案的嗎?
法院判賠是12582元,保險公司求償是26100元,車主代位求償權力已轉移給保險公司,這
我沒意見
simonni wrote: ...(恕刪)
也許上法院前才找出來,上了法院攻守轉換,保險公司肯定沒法解釋,保險公司不拉車主
出來,賠償可能要保險公司自己吃下,這情況保險公司應有對策就是叫車主賠,保險公司
怎麼玩都不吃虧真好賺